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吗?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是没有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有哪些?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的土地不止是宅基地都是属于归国家所有,对于公民来说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任何占有的权利,对于继承的只有可能是属于农作物或者是房子,所以,对于继承者们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属于自己才能获取。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方式有哪几种分类?
    土地使用方式有哪几种分类?一、土地使用方式有哪几种?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八大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其中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归入三大类中农用地的二级类,分类标准没有区别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归入建设用地二级地类,没有明显区别交通用地中的农村道路归入三大类农用地中其他农用地的三级类,其余归入建设用地的交通用地类水域最复杂,坑糖水面归入三大...


·我国各地结婚要多少钱?
    虽然说结婚的目的是为了找一个能陪伴自己终生的伴侣,结婚要多少钱并不是非常重要,过分重视钱是一种攀比的行为。但结婚的排场还是很重要的,女孩的娘家人会根据结婚的彩礼钱而决定是否将女孩嫁过去。我国各地经济发达程度不一样,所以结婚需要多少钱也是存在很大的差异的。以下结婚消费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南京结婚要花多少钱? 1、房屋一套(80平米以上,市区),以均价6000元计,6000×80=48万。 2、...


·农村的土地使用经营管理权归谁
    农村的土地使用经营管理权归谁 对于广大的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最大的经济来源,他们依靠土地的产出获得收入,所以土地的使用权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种地的收入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有很大联系的,所以很多人会比较关心农村的土地使用经营管理权归谁? 一、农村的土地使用经营管理权归谁?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


·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多久?
    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多久?国家出让土地给予各房地产企业或相关机构对于土地一定时间范围内的使用权,以供企业的产业活动需要,在土地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对土地进行规划和利用,我们把规划使用土地的允许年限称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现在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如下。 一、各类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


·乡镇企业土地使用证是否必须办理
    乡镇企业土地使用证是否必须办理 城乡建设要想实现现代化,就需要各种各样的招商引资。因此现如今乡镇企业的兴办,已经成了乡镇经济体制发展过程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的办法。乡镇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其实空间还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土地使用的时候,各方面的税费都是有优惠政策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乡镇企业土地使用证是否必须办理? 一、乡镇企业土地使用证是否必须办理? 乡镇企业需要办土地证。 协议出让、划...


·一、异地驾驶证身份证都丢了怎么补办?
    一、异地驾驶证身份证都丢了怎么补办?1、可以用户口本补办新的身份证,但是不能用户口本补办驾驶证,补办驾驶证必须用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和驾驶证同时丢失的话,首先到户口所在地或者是居住地的派出所户籍室补办新的身份证,拿到新的身份证后,再到当地的车管所补办驾驶证。如果急着使用证件的话,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2、二代身份证遗失,应首先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申请补领新证。基本流程如下:(1...


·拘役关在什么地方2023
    拘役关在什么地方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表明公安机关是拘役刑的执行机关,具体而言是指县级公安部门。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法院...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一、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农村的土地在我国是采用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的,如果拥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不愿意自己经营农业生产,就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交给其他人进行生产经营。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1、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土地转包后由受...


·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证?
    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证? 您应该都听说过土地他项权证这个概念,但是有一些人对于土地他项权证到底是干什么的?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证这个问题并不是很清楚。土地他项权证是在做房产抵押时的一种抵押凭证。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证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房屋他项权证和土地他项权证 是指用房屋或土地做抵押时,到房地产或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后,发给的抵押凭证。 二、土地他项权证如何办理 根据《...


·农村退出宅基地补偿方案有哪几种?
    农村宅基地确权让农村宅基地变得越来越值钱,补偿方式围绕钱和房展开,也可以说,国家是围绕农民要留在乡下还是进城来进行补偿,农民可以二者任选其一。如果有农户有退出宅基地的想法,要想好留在乡下还是要进城,才能做出最佳选择。 一、补偿款 农民退出宅基地,补偿现金是最简单的方式,农户自愿退出后,国家直接给农户现金,国家对退出的农户只不做集中安置。换言之,农民退出宅基地后,一种方式是直接进城买房,成为城市...


·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 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 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