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司举证格式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行政行为,这也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员在受伤之后,需要经过工伤认定确认为工伤之后,再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情,之后再按照工伤认定公司举证格式要求,举证与公司存在者劳动关系,并要求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1、工伤认定公司举证格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公司申请中止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工伤认定标准赔偿程序及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办理相关赔偿的事项,在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有终止的情况就要依据法规来进行终止工伤认定,那公司申请中止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
·入职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工作是我们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在离开校园后,我们每个人都要面临工作的问题。很多刚参加工作的新人小白并不清楚入职需要做些什么,甚至有人入职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有《劳动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以及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做出的赔偿。今天,就来带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入职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可以打官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
·申请工伤赔偿的的时效究竟从何时起算,在实践中是几种不同的情况 申请工伤赔偿的的时效究竟从何时起算,在实践中是几种不同的情况,时效起算点不同时效的最后时间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在本文即将为您介绍几种关于工伤赔偿时效起算的不同情况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在通常情况下,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也随即发生,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也就是事故发生之日,故对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的理解不会产生歧义。但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并未马上发生,而是潜伏一段时间后才实际发生,...
·一、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一、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索要赔偿的,但有下列情况下员工是可以请求得到补偿的。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怎么认定? 很多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很多劳动者并没有重视,但是发生工伤了,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没签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按《劳动者合同法》的规定仍然受法律保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
·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在工作中,由于疏忽或者是本身所处的工作环境,劳动者往往会遭遇工伤问题。一旦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不正规的企业就会通过恐吓或者欺骗要劳动者自己解除合同,甚至企业自己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遭受工伤,没有依法申请工伤鉴定,单位在职工工伤鉴定期间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 有人买房是为了升值,有人买房是为了能有自己的安身之处,不管是炒房还是买房,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都应该予以重视,是对自己对家人的负责任,也是对入住的人的负责任。其实,在验收新房的时候,很多住户都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而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既总结了验收的方向,也规定了验收的标准,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总的法则是什么? (一)为了加强建...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2023是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不同种类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环节,多多少少都会有所差异,当然共同的特点,就是工程质量验收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说,现实生活当中就存在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很多人对此都想要进入的了解一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2017是什么?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
·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辞职吗? 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辞职吗? 只要满足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当时就可以马上离职,并不需要提前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一、劳动合同过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合同过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合同过期一般也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
·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收受报酬为目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是受贿,敢于贪腐受贿的行为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国家工作人员能否利用自己的知识、技术等优势为他人提供有偿的劳动服务呢,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呢?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区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与收取合理劳务报酬的界限在于国家工作人员是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