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是什么

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
银行在批准借款人提供的股权质押的贷款条件后,信贷经营部门具体安排法定的贷款手续,根据一些银行办理经验并结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在实际运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借款人应当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借款企业财务报表、贷款证(卡)。公司章程、质押申请书、声明书、质押股权涉及注册资本出资的验资报告等公司证明文件。
(二)股份质押不仅涉及质权人(银行)和出质人(借款人),而且还需股份所在公司同意,因此借款人必须提供其所持股份的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贷款的决议、股东名册和股东大会授权书。
(三)为保证股权质押的合法有效,银行应要求借款人将《债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文件由出质人所属公司向原股份公司审批机关(经贸委)提交股权质押申请,经贸委批准申请后,将同意股权质押的批复文件及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等文件向同级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报送备案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出质人全名、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和质押合同号、期限、股权占比等,工商登记可有效防止质权人将股权再次质押或转让。
(四)股权涉及上市公司的,借款人应会同上市公司向所属的深沪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权质押贷款登记手续,同时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予以披露;股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必须全部质押,不得部分质押。
(五)为稳妥起见,银行可将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书、《贷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在放款之前由法律部门专业人员对上述法律文书的各项条款进行合规性审查,无法律障碍后,通过股权所属地公证处予以公证、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债权。
(六)在办理股权质押贷款前,银行应充分调查分析借款人和质押股份所在公司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和产权是否明晰等,对融资目的和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预测借款人未来偿债能力和股权质押的实力。对质押股份的价值,可通过权威性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公正的评估,遵循防范风险的原则,在评估真实价值的60%以内确定贷款发放金额,以确保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七)根据《担保法》第68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孽息”的规定,银行应对质押股份的利润分配等应得权益予以关注,以避免银行合法利益流失。对行使质押权而取得的股份,按照《商业银行法》第42杂的规定,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处分,保全信贷资产。
(八)银行应配备相应的人员,密切注意借款人和股份所在公司的动态,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资产重组、分立变更等重大经营事项及时作出正确判断;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要跟踪证券市场行情,分析质押股票的风险和价值,设置警戒线,切实防范风险。
以上就是我们对您“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问题的回答。股权所有人将股权质押并不是简单的说一说,需要向银行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还要取得股权所在公司的同意才可以。另外银行也会对股权的价值进行严格的评估,降低质押风险。
相关内容: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分别是什么意思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分别是什么意思在现行的我国民商法律中,对留置权有明确的规定,而流质条款其因违反担保的原则而被现行法律认为无效,所以在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对于初识者,这两个概念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相同性,不容易区分,下面我们从概念及法律规定两个角度对留置权与流质条款做下区分。一、留置权的概念、特征及法律依据1、概念: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


·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应该怎么办
    实践中,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则债务人由此获得拒绝履行给付的权利,即时效抗辩权。它不仅使公力救济措施可能难以正常实行,也会使私力救济措施的作用受到影响。那作为债权人,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应该怎么办呢,换言之,债权过了诉讼时效该如何救济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应该怎么办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一)自愿履行。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


·超生三胎如何罚款?
    超生三胎如何罚款??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2、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制,其中对公务用枪采取配备制度,对民用枪支实行配置制度,并严格规定配备公务用枪和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的范围以及使用的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租、出借枪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对枪支的正常管理制度,而且使枪支流散社会,造成隐患,增加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罪名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留置权是债权,其条件和效力是什么
    留置权是债权,其条件和效力是什么双方通过签署抵押合同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违约,不承担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其中留置权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基本保证,下面我们就根据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来看看留置权成立条件、法律效力都包括哪些内容。 一、留置权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手段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的权科留置权...


·借钱后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借钱后没有借条怎么起诉?没有借条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并不是必须要有借条,只要发生了民事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时候就可以起诉。以下是除了借条之外可以起诉一方当事人可以搜集的证据: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果是现金方式支付的,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可以在场证明的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


·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怎么办?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和对方商量分期还款或者是进行其他方面的解决。除此之外,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是随时可以和他要欠款的。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有以下的处理办法:第一,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写借条时本人不在场是可以的,这里的条件主要就是签署了委托合同,建立了代理关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


·姐妹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姐妹欠钱不还该怎么办?1、欠钱不还可通过催收拿回欠款。2、如果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欠钱不还,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3、胜诉之后,...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


·新婚姻法离婚前的债务处理是怎么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前的债务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离婚前的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原则上算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一方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