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文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文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
性别:女 民族:汉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医院院长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14年10月 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2014年10月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镜取石手术。2014年10月 日,申请人被开腹修补胆总管及左右肝管失败。2014年10月日,申请人因胆管损伤,腹腔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切口及重复切口感染严重及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抢救。经长达60多天的全力抢救和治疗后,保住了性命。现在康复阶段,半年后需要再进行胆肠吻合手术。
根据上述事实,申请人认为:
一,2014年10月日,申请人被推进手术台,接受腹腔镜取石手术,术中发现石头过大(直径超过3CM),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改变手术方案,仍然用直径仅为0.3―1CM的腹腔镜野蛮取石,造成申请人总胆管及左右肝管断裂,而被申请人并未及时进行修补就结束了手术。被申请人违反医疗常规,未对申请人做细致全面的正确诊断而盲目手术,术中发现问题也未及时调整手术方案,以直径0.3―1CM的腹腔镜头去取直径大于3CM以上的结石,毫无客观依据,凭借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草率从事。导致申请人胆肝管损伤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二,2014年10月日,申请人开始出现胆漏并黄疸症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开腹缝补胆管手术,荒唐的是,被申请人不能胜任胆管修补手术,却坚持开腹。后以未找到胆管为由,没有进行胆汁引流,又将切口缝合,导致申请人出现重度腹膜炎合并双侧胸腔积液。在既不请示上级医生,又不及时将申请人转院的情况下,任由申请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濒临死亡,不得已术后第二天就离开病房前往个旧的被申请人主管医生才匆匆赶回医院,将申请人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经过全力抢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常规所造成的。而被申请人主管医生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没有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术后被申请人未及时进行切口清创和引流,导致申请人的切口及重复切口出现重度感染,被申请人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是造成申请人人身多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明知申请人病情已经很严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申请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濒临死亡的边缘。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及护理常规,诊查失误,手术错误,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申请人人身损害,病情恶化(虽经抢救脱离危险,但还需要再进行一次胆肠吻合手术。)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更加清晰明确地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行为,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求贵局给予依法鉴定。
此致
对于以上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文,我们要保证自己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有效,也要对自己的事故详情描述清楚,所以这对于有些人来说还是比较吃力的,但是有了范本,只需要把自己的情况录入进去就可以,但是也不能马虎大意,否则耽误了时间是会产生自己利益的缺失。
相关内容:

·怎么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
    怎么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很多医疗纠纷的当事人都会因为最后的赔偿问题而闹上法院,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个。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权,涉及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种。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24、和29条的规定,对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来说: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单位,医疗损害...


·上海医疗官司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医疗官司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上海医疗官司律师费标准按照不同的收费形式有不同的额度规定。具体如下: 计件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向下最高浮动30%。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5%,收费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万至50万元部分(含50...


·死亡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死亡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一、死亡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权益予以保护的权利。法律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否则,原告的胜诉权将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对于医...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医疗器械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设备的配置、价格及其售后服务等事项达成一致,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成交价格:乙方愿以报价____________,优惠成交价____________提供给甲方____________ 型号 ________________设备,具...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在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并存的环境下,医疗事故也频频发生。关于医院及医务人员是否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这个问题,法律上也做出了解释。那么在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为您解答。一、医疗损害责任官司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属于特殊侵权责任范畴,即赔偿责任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为他人的行为后果负责,即损害人与责任人相分离。在这类纠纷中,承...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相关概念介绍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


·法律上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


·医疗过失应该怎么赔偿
    医疗过失的赔偿,赔偿项目包括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医药费、挂号费、医疗机构护理费等。赔偿的医疗费不包括患者原发疾病的治疗费和损害发生之前支付的医疗费用。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


·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怎么规定?
    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怎么规定?近年,医疗纠纷在我国逐渐增多,由于医疗事故中赔偿项目包含种类太多,而不同项目收费规定也不相同,因此,不清楚赔偿金额具体计算方式情况也不少,到底我国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怎么规定?下面就让法律网站的小篇给您讲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2017年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


·医疗过错起诉书模板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起诉书模板是怎样的? 医疗诉讼起诉状(模板) 原告(受害人(女儿/儿子)):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族,通讯地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原告(受害人的配偶):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_...


·住院医师有没有处方权?
    住院医师有没有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也就是说医师在非执业地点不具有处方权。处方权是指具有开具处方药品的权力。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书必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