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股权转让交什么印花税?

股权作为一个公司的权属代表在我国具有一定的权益性和经济性,相关的股权持有人可通过合法的手段就自己手上的股权进行转让处理。那股权转让交什么印花税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就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表中已经明确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财税[1988]25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二、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
《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以上情形,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办法》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义务。
四、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原则及方法如何把握
《办法》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这是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转让股权,应当获得与之相匹配的回报,无论回报是何种形式或名义,都应作为股权转让收入的组成部分。《办法》第七至九条规定了不同情形下,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方法。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就是转让方在转让当期或后续期间获得的各种形式及名义的转让所得。
五、何种情况下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等四种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主要是对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或不配合税收管理的纳税人实施的一种税收保障措施。同时,《办法》第十二条对何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进行了说明,但实际情况中,确实存在部分股权转让收入因种种合理情形而偏低的情形。为此,《办法》第十三条对转让收入偏低的合理情形进行了明确,主要是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间转让、受合理的外部因素影响导致低价转让、部分限制性的股权转让等。这类印花税主要是企业的权益转移进行收取的。印花税在我国的很多领域都予以实施,主要针对一些行为形式的转移来进行相关收取的。股权转让正好符合这种条件,相关人在办理这类事务的时候,不要忘记相关的缴纳税收。



相关内容:

·一、醉驾后车牌会被布控吗
    一、醉驾后车牌会被布控吗?醉酒驾驶是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车辆无关,是不会注销你的机动车号牌,也不会被布控。二、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那么,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财产保全是要向法院申请的,那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1、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看,并没有赋予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的权力。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扣留肇事车辆只能是...


·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吗?
    被建筑单位录用,工人办好入职手续后,会和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工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那份合同,以后发生纠纷,这个就是最好的证据。在合同里面,一般要写清工资报酬、社保公积金缴存及工作内容等。那么,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吗?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


·刑事上诉状递交二审法院吗,当事人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当法院进行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法律的判决不服,是可以进行第二次上诉的,但在上诉的时间和内容上,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那么刑事上诉状递交二审法院吗,当事人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刑事上诉状递交二审法院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严格的上诉期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时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我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比较多,包括汽车、飞机或者是船只等等,这些交通工具需要自觉的爱护,但是还是会发生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这些行为就有可能触犯了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按照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刑法条文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处罚力度和破坏的实际严重程度有关联。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符合条件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具有破坏的故意。2、必须是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这五种...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停车费用谁出?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停车费用谁出?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停车费用应当有行政机关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计算依据
    交通事故也是时有发生,有的导致了很严重的伤害,有的是家庭中的中坚力量受到损伤,导致家庭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因此在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也要考虑分家庭中被抚养人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计算也应该考虑在事故的赔偿中,为事故受伤家庭提供保障,但是具体该怎么计算,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计算依据 (一)被扶养人的范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处理时限是多久?
    很多人会在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就选择报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事故。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的报案期限的,有的人甚至认为随时都可以。那么究竟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


·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的有四点:(1)要采取正确的措施
    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的有四点:(1)要采取正确的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对于肇事方还是受害方,如何采取争取的处理措施应当说是至关重要。(2)要配合交警进行事故认定,并对事故责任问题据理力争。(3)要注意记录事故处理的过程,并保留相关单据。要对事故处理的过程做一个全程记录。(4)要根据法律规定促成赔偿调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终结并进行的伤残鉴定之后,受害方的损失就基本上确定下来,该赔偿多少法律也...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费率是多少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费率是多少?目前我国小汽车保有量非常大,老百姓买到车后要上一些商业保险。车险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险种,也是在不断改革。在二次费用改革中,车险费率进行了下调,这会影响到千家万户,很多车主因此得到了实惠。那么商业车险二次费改费率是多少?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车主普及下相关知识吧。一、商业车险二次费改费率是多少?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在以下范围内拟订自主...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才属于工伤,但是进行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造成的伤害也可能属于工伤,那么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


·指示交付的质权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指示交付的质权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指示到达第三人时候设立。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特点是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指示交付质权的条件是:一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二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动产物权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