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基本原则

为促进我国公民的健康生活,我国国家制定了相应的社会医疗制度,并且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应的制度原则工作。那么,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基本原则呢?按照相关规定其基本原则包括为民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水平相适应、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等六项基本原则。

一、建立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为城镇全体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以利于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和方式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国家、单位和职工三方合理负担医疗费用。

(三)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职工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要与个人对社会的贡献适当挂钩,以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四)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有利于减轻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负担,有利于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建立对医患双方的制约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遏制浪费。

(六)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属地原则,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机关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要参加者所在地的社会医疗保险,执行当地统一的缴费标准和改革方案

二、什么是社会医疗制度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它按照财政、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

受能力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等费用。

特点

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的特点。

广泛性是指有人单位和职工,不论是国家机关,企业单位,还是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都在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之内。

共济性是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后,一旦生病住院或患长期慢性病,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因此参保人员所有花费的医疗费的。医疗费不与单位经济效益挂钩,费用的风险由全部参保单位和人员共同分担。

强制性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全部城镇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医险,因此它不同于任何商业保险的自愿参加行为。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综上所述,关于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基本原则,相关医疗机构单位应当进行专业的培训,并遵照以上六项基本原则服务于广大群众,为我国国的医疗行业建设一个和谐健康的氛围。当然相关医疗工作人员应当本着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心态对待病患和工作。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以及医疗过错的区别
    医疗事故以及医疗过错的区别 一、概念上的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二、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 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 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国的医患矛盾不断加剧,原因之一就是医疗纠纷等事项处理的不适当,没有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医患矛盾的加剧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社会秩序的维护。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制定了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我们将针对最新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我国最新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依然是2002年9月颁布实施的,以下是它...


·医疗过错处罚医院有哪些
    医疗过错处罚医院有哪些处罚 一、医疗过错医院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患纠纷案件过程中,要正确理解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中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对此,会议明确强调,对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司法解释规定的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即医方对是否有医疗过错、医...


·过期药物医疗过错承担什么责任?
    过期药物医疗过错承担什么责任? 一、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过错”概念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在第五十四条明文规定了三种医疗损害责任的具体类型,即第五十五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其中根据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原则,自然不涉及过错认定的问题; 而医疗伦理损害的主要表现就是医务人员违反《侵权责任...


·医疗差错可以告医院吗
    医患关系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矛盾的体现,不乏不信任甚至随意指责医生的病人,也存在没有医德的医生。医院里也不是永远出错的,发生的差错小可能只是多扎几针,大的可能关乎生命,那公民在遭遇医疗差错的时候该怎么办呢。先来明确几个名词的含义,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从字面上看,医疗事故的程度是最重的,的确也是如此,因为医务人员的错误导致患者遭受到直接的人身损害后果,轻至器官功能损伤,重至残废、死亡,《医疗事...


·什么情况下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什么情况下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一、什么情况下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很多时候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都是很严重的,包括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而针对不同的损害结果,我国法律规定的赔偿也是不同的。那么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


·医疗纠纷处理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有哪些途径? 一、医疗纠纷处理有哪些途径? 1、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


·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多长?
    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多长?生病与救治是很正常的关系。但是,有时候救治过程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维护与保障医生与病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就必须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以便及时进行相关工作。每件事都有保质期,那么,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多长呢? 一、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解决?对于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事故,并不一定就会过程医疗事故罪,也有可能仅仅是一般的医疗事故。不同的定性下对事件的处理也是不同的。而在产生了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后,当事人该如何来解决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


·在我国医生销售假药怎么处罚?
    一、在我国医生销售假药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


·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包括那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包括那些?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由于过失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该承担赔偿义务,主动承担医疗损害责任。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有哪些?医护人员如何规避医疗损害的发生?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具体说一说。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