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约定时间不明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约定时间不明怎么处理?


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无异议,但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有关部门规章及法律解释已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推定办法。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而未及时协商合同期限即发生争议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认定合同期限与原劳动合同一致,合同期自原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算。

未约定合同期限的处理

仅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合同期的,有的地方性法规已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确定办法。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3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尚未有明确法规规定的,可依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来确定合同期限推定办法。

如凡约定试用期为十五日以下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六个月;凡约定试用期为十五日以上三十日以下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凡约定试用期为三十日以上至六十日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参照相关规定,凡约定试用期为六十日以上至六个月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凡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以上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并应将试用期更改为六个月。合同期均自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试用时起算。

10年员工解聘赔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3、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参见以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在没有表明或者不明的情况下,一定要用人单位重新进行签订,而且还必须要注明到合同到期的时间是多久,这样才能在到期之后进行重新续签,所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条款一定要明了、清晰,这样才不会引起各种的劳动纠纷。


相关内容:

·临时工请假工资标准,临时工存在的弊端
    临时工是现在一个很热点的词语,而且临时工逐渐成为了带贬义的词语,因为出了一些事,临时工成了“背锅”的。其实,临时工和劳动工一样,那么临时工请假扣除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临时工请假扣除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临时工请假和正式员工一样,关于请假,按现行规定,事假期间,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工资的,病假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80%工资。 二、临时工存在的弊端 大量存在的临...


·工伤鉴定10级后多久得赔偿多少钱
    您应该都知道,劳动者受工伤以后会进行工伤鉴定,然后获得赔偿,但是有许多人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拿到赔偿金,以及自己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那么,工伤鉴定10级后多久得赔偿多少钱?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关于工伤鉴定10级后多久得赔偿多少钱一些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十级工伤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缴费工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合同解除后还有各3个月本市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和一次性伤残就...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二、带薪婚假工资如何计算 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


·老板乱扣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生活当中的工种是不分高低贵贱的。也就是说,国家实际上要求所有的劳动关系都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来进行约定,但实际上,目前我国还有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都是仅仅凭借口头的形式来约定的,而且有部分的私人企业老板,甚至存在乱扣工资的这样一种情况,那么作为员工来说,老板乱扣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一、老板乱扣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事实上行成的劳动关系、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向当地的劳...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项目的种类是十分繁杂的,市政工程只是诸多工程之中的一项,但是却承担则着诸多社会基本保障设施的工作,市政工程在给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方面起到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故而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是比较高的。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工程得施工质量,促进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


·端午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端午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一、端午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国务院对国家节假日的规定,端午节放假时间为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当天,允许可以与周末进行调休。因此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中秋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日工资300%的加班报酬。进行调休的时间加班的,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


·工伤鉴定要单位盖章吗?
    很多工人在受伤后,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个人就提出申请,这时工伤鉴定要单位盖章吗?就成了这些个体的关注点,并且现在很多工人都抱怨公司不给申请,也不给审批盖章,就想拖欠着,这时工人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呢?我们就和您谈谈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要去公司盖公章,公司不给盖章可以凭借劳动合同和相关能证明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资料直接向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详细的操作流程:1、...


·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
    我们知道,要成为劳动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才可以,为满十六周岁都是称童工,也就是说要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仅要有劳动能力,还有你的年龄是否年满十六周岁有关系,由此可见,对于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答案是肯定的,接下来就让我们将为您解答,提供您参考。 一、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


·一、员工离职了社保怎么办?
    一、员工离职了社保怎么办?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的,在原来的城市离职后:1、社保关系会被封存或转出,养老和医疗的个人账户余额和缴纳年限都在,并不会因为你到了异地建立了新的社保账户而注销或清零;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你停缴后保险关系会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1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3、无论你变换多少工作和城市,最后只能在一个城市领取退休金...


·劳动合同要怎么签
    劳动合同要怎么签 (一)签订劳动合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1、了解你的需要和你未来雇主的需要。聘用合同谈判需要权衡与协调,要在这类谈判中成功,你首先要权衡自己的能力。你想要什么?你是否自信能达到既定的标准从而得到奖金?了解你自己的需要将有助于你选择公司的类型,每个公司所能给的报酬和福利都有许多由来已久的制约,了解公司在其运营能力和预算范围内所能给予的,将有助于你取得更大收获。 2、了解特定谈...


·按国家劳动法16周岁是童工吗,用人单位录用违不违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通过劳动合同才能确立起双方的劳动关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关系都是合法的,就算是有劳动合同作为凭证也不能证明其合法,就如用人单位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按国家劳动法16周岁是童工吗?如果用人单位录用违法吗?? ? ? ? 一、16周岁在《劳动法》中的界定 1、《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