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单位运动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单位运动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单位运动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1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 2 )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 3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4 )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 6 )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 7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 9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职工是在运动会当中受伤的话,除了打架斗殴等这种特殊情况的话,基本上也是可以被认定成工伤的,因为运动会也是单位组织的,那单位在组织运动会的整个过程当中,就应该保证各位职工的人身安全。但不做工伤认定的,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相关内容: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在建筑行业中,您最看重的就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仅可以给人赏心悦目的心情,而且对我们的生活也有一定的保障。建筑工程如果不合格,随时都有可能威胁着我们的生命,那么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阅读下文了解一下。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在上班怎么处理通常在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在上班怎么处理通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单位需要与劳动者之间进行协商看是否有必要续签劳动合同。但有时候我们发现,双方在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劳动者也是继续在上班的,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也没有说什么。那要是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在上班的话此时该怎么来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我们所说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上所约定的期限到了,双方没有续约的情形,...


·劳动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2、企业调解。劳...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


·新入职员工应如何面对新工作
    对于新入职员工可能都会面对需对就业问题,比如新入职员工应如何面对新工作,以及需要做哪些准备。其实对于新员工提前就需要了解公司的背景,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以至于在面试时能够熟悉公司运作程序,明白自己在公司的职责处理好人机关系也是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了解公司文化。 每个新入职的员工都应该先了解公司的文化,与公司的口号,公司的理念,公司的目标达成一致,不要背离啦。否则的话进入公司以后会...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履行地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确定,本案中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所在地即f市的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认定申报材料都包括了哪些
    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认定申请书,与此同时还会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这样工作人员才能做出准确的认定。那具体来说工伤认定申报材料都包括了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申报材料都包括了哪些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


·一、工伤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有损失吗?
    一、工伤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有损失吗? 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工伤待遇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的权利。 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 二...


·关于签了劳动合同想辞职怎么办
    关于签了劳动合同想辞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关于签了劳动合同想辞职怎么办这一问题,给出了详细的解答。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


·怎么举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怎么举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者主张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对劳动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下凭证可以作为证据: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社保的记录;2、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风险 由于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续签注意哪些方面
    劳动合同续签注意哪些方面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哪些方面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续签的过程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强迫另一方当事人与其续签。 2、属于可续签的劳动合同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就业许可证期限已满的外国人劳动合同、已满8年的农民定期轮换工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都不属于可续签的劳动合同范畴。 3、在特定条件下...


·个体被工商行政罚款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个体被工商行政罚款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催告程序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3、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4、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交当事人的单方行为。送达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