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抵押登记费由谁承担

土地抵押登记费由谁承担

一、土地抵押登记费由谁承担

由抵押登记机构收取的抵押登记费和由评估机构收取的评估费,这部分费用是由借款人承担的。

(一)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三)审核: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四)登记: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五)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六)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的时候,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材料当中包括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接下来就是去进行受理申请,由相关的部门来进行审核。

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递交这类土地的证明,保护相关土地的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证》;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进行办理。


相关内容:

·签署地是什么?
    签署地是什么意思,相关规定是什么?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些情况需要表明合同的相关要求应该在哪履行相关协议约定,法院根据合同的要求可以有效的避免在合同发生诉讼纠纷后产生的矛盾。所以我们就需要知道签署地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相关规定是什么,由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签署地是什么意思,相关规定是什么? 签署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qiānshǔ,指在文件、条约、凭证等上签字。语出 宋 范...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其实土地使用证上面就标注的清清楚楚的有土地使用证的类型,但是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注意。其实在我国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当中,针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制定办法和管理方针就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大体分为两类: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包括以前的宅基地...


·苗圃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苗圃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苗圃是培育幼苗的用地。在我国,如果政府需要建设公益项目,就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苗圃作为一种特殊的土地,它也会面临被政府征收。征收苗圃也就给予苗圃所有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苗圃的征地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一)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征地补偿诈骗案件的情况具体分为几种
    征地补偿诈骗案件的情况具体分为几种(一)共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犯罪认定的起点:国家征地工作人员对他人诈骗行为是否明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内外勾结共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属于共同犯罪范畴,内外勾结的行为认定也就必须符合共犯的特征。共同犯罪故意的判断对内外勾结认定至关重要。共同犯罪故意的有无往往取决于行为人和其他犯罪人是否进行了意思联络,具体到征地补偿中,即征地工作人员对他人骗取征地补偿款的事...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公安部规定》第一百零七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


·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
    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在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内因抵押人需还债,但没有还款能力时,债权人要求法院拍卖该房产抵偿债务人的债权。行使房产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作为房地产抵押人都有哪些权利,我们特意整理了这方面的资料,以便加深当事人对此的理解。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 1、先受偿效力 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简而言之,即房地产抵押权人有就受担保的债权对抵押的房地产优先受...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农村的大部分土地都是集体土地,只有少部分的自留地。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时候,会发放相应的补偿款,那么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


·没暂住证能异地换驾照吗
    驾驶证到期可以异地换证,不需要居住证。只有增驾,或第一次办理驾驶证,异地办理的,需要出具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办理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可以。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如果土地使用证办错了怎么办?
    如果土地使用证办错了怎么办?在我们进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流程的,我们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来进行办理。可是,如果出现土地使用证办错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其实,我们是有一定的办法可以进行挽回的,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方法以及办理流程的知识。 一、土地使用证办错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填写错误,你可以要求原发证单位纠正。纠正后领取新证即可。如果发证单位不纠正,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


·国家征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最近这些年,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飞速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势必会征用到一些农村土地。征地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很多征地纠纷案件,都是由于征地程序违规导致的,对于征地部门来说,必须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那么国家征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简单做个了解。 一、国家征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


·乡镇企业土地使用权如何办理?
     乡镇企业土地使用权如何审批呢?它是农村集体组织通过投资方式对经营性乡镇企业的入股集资联营等方式共同举办企业。要由农村组织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审批,明确土地使用项目和用途。下面请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是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方式向从事非农业经营性活动的乡镇企业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依法享有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