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管理员恶意侵权收到公司员工联名信能辞退吗?

管理员恶意侵权收到公司员工联名信能辞退吗

一、管理员恶意侵权收到公司员工联名信能辞退吗?

管理员恶意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司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法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实,辞退某些违法的高层管理人员,很多时候也不需要底下的员工向公司联名写举报信,公司如果发现某些高层管理者有滥用职权的行为,肯定可以直接开除的。如果高层管理者的这种做法代表的就是公司的意见,公司需要对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内容: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公司录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因此,案例中的公司没有和劳动者协商,又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劳动者变更工作地点的合理性理由,单方面...


·一、因工伤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一、因工伤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


·做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多少时间才会有结果
    做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多少时间才会有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所关注的重点,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要追究工程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联的所有人,这些人要对工程质量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在法律上对承担责任也有一个说明和规定,为保障工程质量不出问题,那工程质量自控主体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有哪些? 1、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它是以法律、法规及合同为依据,对勘察设计的整个过程进行控制...


·一、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1、调整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管辖。将现行的由用人单位座落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调整为由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2、调整下放部分市管工伤认定单位。将原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直接负责的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自来水集团、燃气集团、天津航道局、联华集团的工伤认定工作,改由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负责。将滨海新区区属公务员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


·工伤认定超过时间补救
    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属于自己的过错,只能搜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试试按雇佣关系,主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作中站的太久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站的太久算不算工伤?是否算工伤就要经过认定了之后才能确定。根据1996年8月原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


·人防工程是不是公共建筑?
    人防工程是不是公共建筑?一、人防工程是不是公共建筑?建筑人防工程是民用建筑的附属构筑物,平时,不能公用,战时,是应急救援用,也不是公共场所。所以不能称为公共建筑。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


·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是怎样的? 1、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2、《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原告:中国建筑公司 被告:美国集团公司 1993年3月5日,中国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美国集团公司高级商务楼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权。1993年4月12日双方在美国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 1、商务楼工程的设计、施工全部由中国建筑工司承包负责,承包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美国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2、美国集团公司作为发包人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承担每日10...


·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大型工程中不允许有任何的质量问题出现,因为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就会造成整个工程出现严重的事故,进而导致人员伤亡或者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有着一定的标准,那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等级标准 1、质量问题 影响工程正常使用,需返工或修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 在两天内书面报告...


·短暂性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一、二者概念不同:经济合同,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