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原告:中国建筑公司
被告:美国集团公司
1993年3月5日,中国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美国集团公司高级商务楼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权。1993年4月12日双方在美国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
1、商务楼工程的设计、施工全部由中国建筑工司承包负责,承包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美国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2、美国集团公司作为发包人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承担每日10万美元罚金并工期顺延。
3、发包人承担建筑材料、机器设备的购买,1993年5月28日前交舆承包人,逾期承担每日10万美元的罚金.
4、建筑施工期为1993年6月1日至1995年5月30日,逾期竣工承担每日罚金10万美元。
5、工程总造价为4100万美元,1993年6月1日前先支付30%预付款,1994年6月30日前再支付30%,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余下40%。
6、争议解决,按诉讼方式在美国法院起诉,适用美国实体法和程序法。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机器设备未能按期交于承包人,导致承包人无法按期施工,要求追究发包人逾期交货的责任。发包人告知:其在英国某公司购买的建筑材料、机器设备,已收到卖方的装船通知,到港时间为1993年5月26日,价格条件是CIF(洛杉矶)。提单等单据也寄送至美国集团公司所在地的信用证开出行,现迟迟未收到货物,其也不明原因。 发包人最终收到货物的时间在1993年8月14日,拖延工期76天。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逾期提供建筑材料、机器设备的责任并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不同意,理由是海上运输遭遇大风暴,货物迟到属不可抗力,英国卖方不承担责任,运输方也不承担责任,当然其作为买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最后,承包人虽经努力施工,工期伦拖延30天,于 1995年6月30日竣工。工期质量得到发包人验收认可,但在结算工程款时发包人要求扣除30天逾期罚金300万美元。承包人提出异议,双方发生争执。
中国建筑公司依据合同约定诉讼至美国法院,美国法院根据其法律规定判决发包人胜诉,中国建筑公司应支付罚金300万美元。
评析:(经验教训)
中国建筑公司在本案败诉的关键,就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未界定美国集团公司供货的不可抗力内容。
首先:中国建筑公司明明迟于合同约定收到美国集团公司的供货,不能按期施工,工期却得不到顺延,最终承担逾期30天罚款300万美元的赔偿,教训可谓深刻。
不可抗力,是建筑工程合同条款的内容。联系本案不可抗力的免责,应在合同中明确界定当事人的具体行为。发包人供货遭遇不可抗力,承包人也应为此免除相应责任,有权要求工期顺延。
其次:涉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工程逾期的罚金是重要条款,尽量要求延长准备工期,明确工期计算日期为正式开工之日。
另外:若单项工程较多的建筑工程项目,尽量争取单项工程的峻工验收,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逾期罚金也应扣除单项工程已完工部分内容。
还有:涉外合同中争议解决应争取仲裁,尽量选择苏黎士仲裁院或斯德哥尔摩仲裁院,这样裁决的结果比较公正。选择诉讼解决,难免受所在国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影响,案件的审理对方可能遭受不公正待遇。
因此,以本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为例,本案中,中国公司明显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其原因有三:一、未能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条款,由于发包方的拖延导致工期延期,这种情况没有排除在外。其次,对于工期和工程完工部分工期的计算没有约定。最后,对于争议的解决方式选择了对方国的法院,适用对方法律,明显有悖公平。
相关内容:

·一、劳动者矿工可以辞退吗?
    一、劳动者矿工可以辞退吗? 可以辞退但必须要符合条件;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


·在我国工程质量验收的定义是什么
     其实很多人在了解某个城市的时候都是通过当地的城市建筑逐步进行的,因为城市建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总是散播着属于当地的某些生活韵味的.城市建筑为我们共同营造了一个非常和谐安宁的精神家园的同时,最关键的就是要对所有的建筑工程进行质量上的验收,当然有些普通民众可能还不了解在我国工程质量验收的定义是什么? 一、在我国工程质量验收的定义是什么? 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


·2023拖欠工程款如何办
    当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被隔离的临时工有工资吗
    正常领取工资。按《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支付,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离者,企业需给予必要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应支付必要的劳动报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上班的,企...


·公司辞退员工要立即发工资吗
    公司辞退员工要立即发工资吗?理论上应该立即发工资,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


·建筑企业加班双倍工资规定是什么?
    建筑企业加班双倍工资规定是什么?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


·误工费年满60岁还可以主张么
    误工费年满60岁还可以主张么 我国法律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计算的条款,更没有规定年满60岁后就没有误工费。误工费的本质是补偿受害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损失,其具有一种补偿的性质,计算标准只与受害者是否耽误工作减少收入有关,跟年龄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即使是年满60周岁,只要还在创造价值,有实际收入,并且能够证明该收入的,就应该得到合理的误工补偿。 劳动权是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法律并...


·工厂用童工劳动局监察部门查出后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我国政府部门三令五申的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及介绍童工就业,但是仍有不少人知法犯法,对雇佣童工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保密工作做得好就不会被处罚。但是实际生活中有不少用人单位雇佣童工被劳动监察部门查处,那么工厂用童工劳动局监察部门查出后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具体的处罚办法如下文所示。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女职工在三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双方合意解除、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解除(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如果企业未依法合理解除或协商解除,而是采取强制解除的办法,可能会面临以下赔偿: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


·用人单位免除与劳作者的劳作联系
    用人单位免除与劳作者的劳作联系,有必要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免除,不然的话就归于不合法,需要对劳作者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如果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您应该怎样去争取赔偿,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和本站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那么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进行赔偿: 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


·工伤期待遇是怎么样的?
    工伤期待遇是怎么样的工伤期的待遇是员工仍然有工资领取,但只有底薪部分,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申报工伤,也可由劳动者自受伤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申报工伤后,会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伤残补助金数额。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需要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鉴定结...


·工伤认定时间范围是怎样的?
    工伤时常发生,特别是在一些高危行业,工伤也有轻重之分,如果较轻,那就比较简单,但是如果较重,那就比较麻烦了,因为你在去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注意不要超过工伤认定时间范围,那么时间范围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以下就是为你整理的答案。 工伤认定后多少时间内能申请伤残鉴定 一、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二、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