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日常经济生活当中,当事人双方都会将违约责任条款作为合同要素之一加以罗列。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违约了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也有一些情况下,可能有一些免责事由。那么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免责事由的概念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有人认为,抗辩权也可成为免责事由。其实,行使抗辩权并不构成违约,因而无责可免。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民法典》虽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但并不意味着违约方在任何情况下均须对其违约行为负责。在法律规定有免责条件或当事人以约定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情况下,违约方也可能不承担违约责任或只承担部分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有三种:(一)不可杭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包括以下情形:第一,自然灾害。这类不可抗力事件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如:旱灾、地震、水灾、火灾、风灾等。第二,政府行为。指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因政府颁发新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同时包括战争行为;第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二)合理损耗《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能证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货物本身的白然性质或合理损耗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一免责事由意在平衡承运人与货主间的利益关系,由货主负担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合理损耗所导致的损失。(三)债权人的过错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如《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不负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的确存在,主要包括有不可抗力、合理损耗等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其中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或几房有权利追究其违约后的法律责任。另外即使存在免责事由,也要有相关材料加以证明方可成立。
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原则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 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2、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 3、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 4、合同履行的原则详细介绍 5、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 ...


·什么是后合同义务?
    什么是后合同义务? 一、定义 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内容 《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列举了通知、协助、保密三种后合同义务内容,但是后合同义务的完整内容不仅仅以这三种为限。通常,后合同义务的内容还应当包括注意义务、说明义务、照顾义务、忠实义务和减损义务等等。后合同义务的应当内容根据交易...


·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居间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但是您对于居间合同还不是很了解,尤其是在居间合同的订立上是您不熟悉但是需要掌握了解的部分,所以在居间合同的订立方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一般的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步骤是如何的。 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要约: 要约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


·居间合同范本及居间合同订立日期相关规定
    居间合同范本及居间合同订立日期相关规定 许多时候,我们自身因为时间或者其他原因的限制,有些事情不方便办理的时候,常常会委托中介代为办理。这时,我们将和中介签订一份合同,这份合同就是居间合同。 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居间合同范本以及居间合同订立日期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居间合同范本 居间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合同诈骗罪数额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数额的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


·签买卖合同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买卖合同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


·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一、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一、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1)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当事人肯定希望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对合同签订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实际中经常出现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这会给一方当事人带来损失的。 (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


·签订合同后违约怎么处理?
    签订合同后违约怎么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未支付价金的: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合同违约金一天按多少算?
    合同违约金一天按多少算?合同违约金一天按实际损失的30%计算,当事人主张商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事实上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犯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平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商定的违约金超出导致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通常能够认定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限定的“过分高于导致的损失”。法律上无...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随着人们交易的频繁,合同越来越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交易保障。但是,我们也常常耳闻合同诈骗,甚至有的人还遇到过。在对合同诈骗行为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先对比一下法律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那到底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合同违约责任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责任上限是多少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是一方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通常就是支付违约金。那么这个合同违约责任上限具体是多少呢?法律中有无规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合同违约责任上限是多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


·合同到期了社保怎么办?
    一、合同到期了社保怎么办? 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突然停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一段时间没有单位,则按自谋职业者(不是自由职业者)的规定继续缴纳; (二)是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按自谋职业者进行缴纳; (三)然后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二、相关法律依据 1、做为自谋职业者缴纳,最大的影响有:一是缴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