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按比例进行补偿。 依照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已取得产权证,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屋产权都应归该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部分的购房款,也不...
·夫妻一方担保之债把配偶的存款冻结如何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反对的,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担保之债的性质虽为个人债务,执行中,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这是一个执行程序问题。个人债务案件中,执行机构仅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 ...
·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1、一般情形:对于夫妻离婚时所按揭购房的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形,在理论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购房人在未付清全部房款前,其对按揭房屋实际还没有取得所有权,既然还没有取得所有权,那么离婚时即对房产进行分割实际上是不适宜的,在法院判决的时候将房屋判决给某一方使用,使用方继续还贷。另一种观点认为购房人在签署了购房合同并进行了房屋权属登记之后,其实是已经在房屋开发商那里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从银行那里贷款实际...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子女尚未成年,如果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夫妻离婚时不能简单地完全按照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为,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是将登记记载的权利人推定为真正权利人的效力,分为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对外效力是指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物权经过登记后,善意第三人基于对登记的信赖而与登记权利人发生的不动产交易行为应受到法律保护;对内效力是指在权利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
·离婚财产的处理方法 离婚后,已还完贷款的房子怎么更名?尚在按揭的又如何更名? 婚姻家庭律师建议: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项房产的归属问题,然后持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就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房屋的更名。但是,如果房屋仍在按揭,则必须先取得银行的《结清贷款证明》。而一般情况下,除非当事人有足够资金马上结清贷款,否则银行一般不予出具《结清贷款证明》。这时,当事人可以凭保来理财出具的《保证函》先向银...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有规定:(1)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的约定财产范围时间上包括婚前和婚后,内容包括共有的和特有的夫妻财产,约定方式根据新《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为要式法律形式为。由于我国个人财产申报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夫妻约定财产制最突出的矛盾是当夫或妻一方与民事相对人发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时与民事相对人的交易安全没有保障。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时,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人民法院出具的责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文书。《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这是法律首次将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明文确定为法定义务,也是诚信原则在离婚诉讼中的具体表现。...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另一方能否起诉要回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前提下,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婚内出轨无效赠与的财物,他人应当全部返还。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使用权,均对家庭共同积蓄情况享有知晓权利并承担管理责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屋在何时购买、房款如何交纳在分割之前都应考虑相关因素。如果在结婚登记之...
·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另一方可否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增值,就是物或权利在价格上的提升。根据增值发生的原因,可分为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两种。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质、劳动、努力、管理等无关。比如,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主动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原因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无关,而是与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该财产所付出...
·如何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即“赔偿”原则。从我国近几年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的现状看,“包二奶”、“婚外恋”现象日益严重,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据中华妇女联合会统计,我国每年有40多万个家庭解体,离婚告诉案件中有30% 以上与家庭暴力有关,乡村地区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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