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需要申报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夫妻双方需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具体包括: 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屋在何时购买、房款如何交纳在分割之前都应考虑相关因素。如果在结婚登记之...
·关于彩礼返还规定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彩礼返还作了原则性规定。 一、未办结婚登记,彩礼返还考虑当事人过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支持。但在具体的案件中,应...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夫妻共有财产赠与...
·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1、一般情形:对于夫妻离婚时所按揭购房的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形,在理论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购房人在未付清全部房款前,其对按揭房屋实际还没有取得所有权,既然还没有取得所有权,那么离婚时即对房产进行分割实际上是不适宜的,在法院判决的时候将房屋判决给某一方使用,使用方继续还贷。另一种观点认为购房人在签署了购房合同并进行了房屋权属登记之后,其实是已经在房屋开发商那里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从银行那里贷款实际...
·婚后财产的所属问题 关于房产处置 婚后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夫妻离婚时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按比例进行补偿。 依照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已取得产权证,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屋产权都应归该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部分的购房款,也不...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的适用情况和启动程序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仅适用于离婚诉讼,其他与婚姻家庭关系相关的案件,如抚养费纠纷、继承纠纷等案件中,因不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不适用。 夫妻双方均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启动。此外,在双方完成首轮申报后,若对另一方的申报内容有异议的,可申请法院责令对方补充申报,此时应说明理由并附上财产线索,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决定。...
·离婚时,不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申报、遗漏申报,或申报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均构成“不如实申报”。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不如实申报,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象范围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对象,既包括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规定,是因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生活的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对其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进行处分,从而实现其财产利益。 ...
·按揭房产权取得的时间如何确定? 1、一般原则:以权属登记的取得时间作为按揭房产是婚前所得还是婚后所得的时点。 2、特殊情形:但在实践之中,由于从签订买卖合同到房屋的权属登记还存在着较长的时间差,很多房屋由于非购房人的原因无法及时办妥权属登记。在婚姻关系中,就有可能出现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付了按揭款,但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在婚后才权属登记,那这就等于是将购房人的房屋产权置于了一个不确定状态。在离婚诉讼中可能就因为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时...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有规定:(1)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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