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离婚财产的处理方法 离婚后,已还完贷款的房子怎么更名?尚在按揭的又如何更名? 婚姻家庭律师建议: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项房产的归属问题,然后持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就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房屋的更名。但是,如果房屋仍在按揭,则必须先取得银行的《结清贷款证明》。而一般情况下,除非当事人有足够资金马上结清贷款,否则银行一般不予出具《结清贷款证明》。这时,当事人可以凭保来理财出具的《保证函》先向银...
·离婚时,不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申报、遗漏申报,或申报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均构成“不如实申报”。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不如实申报,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
·离婚财产分割之拆迁补偿款 夫妻感情不和准备协商离婚,居住的房屋拆迁获得了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对于这笔补偿款李小姐认为自己应该分的,李先生则不同意,达不成离婚协议,只能起诉至法院。对于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在我国的房屋拆迁过程中,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我们可以看出无论那种方式,补偿款或者拆迁补偿款都是被拆迁房屋上存在的利益的转化。所以案例中的拆迁补偿款到底该如何分?还得看被拆迁房原来的性质。 ...
·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房产 应提供包括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地产买卖合同、房产抵押借款合同、银行还款对账单、证明首付资金来源的材料(相关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明细)等。 二、车辆 应提供包括车辆产权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买卖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还款对账单、证明首付资金来源的材料(相关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明细)等。 三、现金、存款(包括银行、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余额)、理财产品 应提供存单、一本通、...
·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的约定财产范围时间上包括婚前和婚后,内容包括共有的和特有的夫妻财产,约定方式根据新《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为要式法律形式为。由于我国个人财产申报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夫妻约定财产制最突出的矛盾是当夫或妻一方与民事相对人发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时与民事相对人的交易安全没有保障。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时,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
·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如何分割? 首先,应当明确产权,即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婚后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均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该房屋价值是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明确房屋价值,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双方协商确定的房屋价值...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 对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作出新规定:首先宜由当事人协议,同时,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问题,应当着重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十九次会议两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夫妻共有财产赠与...
·父母给婚后子女购房等出资行为性质的如何认定认定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子女只需被动消极接受赠与财产,无须作出其他积极行为。而借贷合同是双务合同,借贷人要承担返还借款的积极行为义务。故当出资行为性质不明时,将出资为借贷的证明责任分配给父母一方比将出资为赠与的证明责任分配给子女一方更符合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应认定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此种认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另一方能否起诉要回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前提下,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婚内出轨无效赠与的财物,他人应当全部返还。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使用权,均对家庭共同积蓄情况享有知晓权利并承担管理责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有规定:(1)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