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重庆医保如何补缴

重庆医保如何补缴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2001年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年限)。(一)职工医疗保险补缴须知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三、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四、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五、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二)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温馨提示1、职工医疗保险补缴除退休补缴、工作调动时中间间断了几个月、个体缴费间断时间不超过3年的这三种情况之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不可以补交的,只能是重新参保。补交医疗保险不需要交滞纳金。2、工伤保险是否可以补交呢?市工伤保险处办公室的赵科长介绍,今年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不能补交参保以前的工伤保险,如果以前就已经参保了,工作单位又一直没有变化,中间欠缴了工伤保险的可以补交,补交工伤保险不需要交纳滞纳金。由上文重庆医保如何补缴不难看出,对于医疗保险重庆市的补缴只是针对退休人员和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需要补缴的人员,也就是说在重庆并不是所有劳动者的医疗保险都可以补缴的。由于各地对医疗保险补缴的规定不同,所以有些地方需要强制性的进行补缴,而有些地方则不需要补缴。



相关内容:

·什么是医疗过错的鉴定程序?
    什么是医疗过错的鉴定程序?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1、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2、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 二、鉴定的程序是: 1、起诉时,提交《司法鉴定申请书》,内...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
    医疗保险实际上您都是知道的,主要是您在看病和治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的一种保障方式,因此对您是非常的重要的,主要是在国家的规定下有很多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那么具体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是什么呢。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


·治疗过程中什么是无医疗过失纠纷
    治疗过程中什么是无医疗过失纠纷 一、治疗过程中什么是无医疗过失纠纷? 无过失医患纠纷是指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是医疗意外、并发症等其他原因所致,并非因医护人员责任性因素或技术性因素的过失所引起,但患者一方却认为不良后果是医护人员在工作中的过失行为造成的医疗事故,进而医患双方间发生纠纷。无医疗过失纠纷的常见原因包括: (1)疾病的自然转归导致的纠纷。 (2)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导致的纠...


·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范文
    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范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人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但是医疗纠纷的案件出现的也越来越多。很多患者认为在案件中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他们就开始写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是什么样的?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 ?原告:地 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被 告:地 址:联系电话: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万元、误工费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犯不医治遗弃罪的人怎么判?
    社会中总会有那么一种人,他们丢弃自己的孩子或是重病的妻子,有时甚至是养育自己的父母。只因为他们存在疾病之类的问题,而狠心的抛弃他们,让他们在社会中自生自灭。对于这类泯灭人性的人,会被以不医治遗弃罪处理,对于那些犯不医治遗弃罪的人怎么判决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遗弃罪量刑标准 遗弃罪定义: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


·医疗损害纠纷律师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损害纠纷律师处理流程是什么 现如今,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医院本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患者和医院好像成了对立方。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患者出现了什么问题,家属不理解的情况下,可能会对医院的人员或者医疗器械大打出手,造成医疗损害。这种情况下,肯定需要聘请律师帮助院方解决纠纷。那么,医疗损害纠纷律师处理流程是什么呢? 医疗损害纠纷律师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接受咨询 了解医疗...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很多时候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都是很严重的,包括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而针对不同的损害结果,我国法律规定的赔偿也是不同的。那么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


·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


·骗取医疗保险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骗取医疗保险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在我们的生活中,相信您都有过保险的经历,其中最普遍的就包括医疗保险。对于医疗保险,如果我们疏于防范,就有可能发生诈骗的情况。对此,为了避免诈骗的情况发生,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骗取医疗保险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一、骗取医疗保险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一)划清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步骤?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步骤? 首次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 1、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自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投诉是怎样的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投诉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患者在医院进行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或者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二、重大医疗事故的防范 1、强化安全医疗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


·医保诈骗4万判几年才会被释放?
     一、医保诈骗4万判几年才会被释放? 医保诈骗4万判三年左右才会被释放。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