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有医疗过错但没有因果关系怎么分析?

有医疗过错但没有因果关系怎么分析? 一、怎样进行医疗鉴定的因果关系分析
正如所有侵权责任的认定中,因果关系都作为必备要件一样,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错)与患者人身损害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是构成医疗损害的核心必备要件。有因果关系,则属于医疗损害责任。而无论鉴定的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损害责任(以下统称医疗损害),对因果关系要件的认定方法和内容基本相同。
1、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因果关系,与其他因素的参与不矛盾医疗损害的因果关系,有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不同情况。
(1)一因一果,是指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结果的原因只有医疗过错行为一个原因。这种因果关系形式较为容易认定。
(2)多因一果,这是大多数医疗损害因果关系的常见状态。通常造成患者当前人身损害结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医疗过失行为所造成的,也常有包括患者自身原发伤病、患者对疾病诊治的延误因素等诸多其他因素的共同参与。在这类最终损害后果中,医疗过错行为作为多个原因力之一,可能只起了部分参与作用。而本例如果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后果,既有新生儿的脑损伤,又有产妇因羊水栓塞而死亡,则呈更为复杂的“多因多果”的因果关系形式。
专家鉴定组凭深厚的医学造诣和丰富临床经验,对整个医疗过程、诊疗行为及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转归过程、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多多因一果的案件,先要理出导致患者损害结果的各种可能的因素,再综合分析医疗过错是否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是单独存在,还是与其他因素共同作用。如果确认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确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再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在多种因素共存的情况下,其他因素的存在,与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因果关系并不矛盾。
2、“间接”因果关系也应当予以认定
现在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损害鉴定,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是“直接”、也可以是 “间接”的,有直接因果关系自不必说,如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得就此判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医疗损害责任。
所谓间接因果关系,多为疗过错行为对患者损害结果的发生起诱发、扩大、加重的作用或者对提供生存和治愈的可能预后起负面的作用。虽然只起了间接作用,但毕竟是造成损害后果不可缺少的适当条件,尽管这种原因力不是直接的,也没有理由不予认定。一般因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判断医疗责任的,医方应承担的责任程度为“次要责任”或“轻微责任”。
3、医疗鉴定的因果关系多是“法律因果关系”
判定医疗损害的因果关系,如果能够确定事实因果关系自然更好,但是鉴定中不要求脱离医学科学发展和当前人类认知水平的现状,去追求确定其本质的必然联系,给出绝对准确、可观的“事实因果关系”。同时也不能因为现实中有医疗过错、又有人身损害事实,就一概认定二者必定有因果关系。同样医疗过错行为能导致同样损害结果的时候,即须判定存在“相当因果关系”(也就是法律因果关系。)
二、判定相当因果关系的步骤是什么?
1、以当前的医学理论及专业技术知识、经验一般可以认知,此种违规行为可以引起此种损害结果;
2、现实中,此种违规行为和此种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是事实;
3、那么,此种违规行为是此种损害结果的适当条件,因此二者之间为有“相当因果关系”。
“相当因果关系”和“适当条件”理论是完全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的,其科学性和实践指导作用,在法学界已得到普遍承认,也是实质属于民事纠纷的医疗争议鉴定中正确和可行的因果关系分析方法。
有医疗过错但没有因果关系会在赔偿标准上有所不同,在对患者的医疗过程中,会有很多的复杂情况产生,造成的医疗过错会有很多原因,在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时,要分析好过错中的因果关系,这对事后的赔偿问题会起到很重要的影响,对鉴定不满意可以提出复议。



相关内容:

·个人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条件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例与医疗事故案例有什么不同
    近年来,医疗服务越来越先进,随之纠纷也越来越多,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例也越来越多。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主要是医院和患者之间的纠纷,当然要在建立医疗服务合同的基础之上。纠纷主要是拖欠医药费,医生开高价药品等问题。下面,我们来总结一下。 一、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例与医疗事故案例有什么不同?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司法鉴定,基本上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


·医疗纠纷责任承担比例
    医疗纠纷责任承担比例 主要责任: 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主要由于我院相关人员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所造成,医患沟通不充分,与病人自己及家属也有一定关系。 次要责任: 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主要由病人自己自身因素导致,但与我院相关人员在工作中有告知不详、沟通不到位、文字书写有漏洞等差错有直接因果关系。 技术事故:是指由于医护人员操作失误及技术水平所限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其...


·医疗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


·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一般是指在医疗部门或者医护人员在医疗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导致患者人生或者生命收到了损害,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遭遇了医疗事故,可以去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那么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是怎样的?首次鉴定为2200元∕例,再次为3200元∕例。 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是怎样的? 首次鉴定(市、地级鉴定)2200元∕例,其中,哈尔滨市3000元∕例;再次鉴定(省级鉴定)3200元∕例。 医疗...


·异地医保怎么办理 有哪些程序
    一、异地医保的办理程序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


·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不一定。因为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在实践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2、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


·法律规定的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种类
    法律规定的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种类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是典型的非法行医行为。2、超范围行医或采取出租、承包经营有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未经核准或需专项许可、特殊许可的科目,如:医学美容科、妇产科医学影像科等,属于非法行医范畴。医疗机构出租、承包和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技术服务的,是明显的非法行医行为。3、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发生医疗纠纷时,建议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


·狗狗的医疗纠纷如何解决?
    狗狗的医疗纠纷如何解决?如今城市中饲养宠物犬的家庭越来越多,相关的服务也应运而生,包括生意比较火热的宠物医院。有的宠物医院水平有限,将得病的狗狗治死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引发纠纷。狗的主人除了和医院争论,还应该懂得一些维权技巧。那么狗狗的医疗纠纷如何解决?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狗狗的医疗纠纷如何解决? 宠物死亡后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要求做尸体解剖,由宠物业行业协会委托专业机构...


·医疗过错官司案例的相关介绍
    医疗过错官司案例的相关介绍 一、在医疗过错诉讼中什么情况下需要作鉴定,应当鉴定什么? 医患纠纷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就本案而言,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果需要鉴定,应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该类案件争议的焦点往往是“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及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医疗事故
    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医疗事故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