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填写说明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一、封面的填写

1、 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时专用。

2、申请单位,即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3、登记号: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登记号。

4、申请日期:指此表填写完毕报登记机关校验的日期。

二、医疗机构简况及诊疗科目申请表的填写

1、医疗机构名称:指经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全称。医疗机构的名称应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请参照卫生部第35号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3、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所选项目需根据设置单位确定。例: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省属,那么它的隶属关系填省属(2);若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地区属,它的隶属关系填地区属(3);企事业单位下设医疗机构按此确定,不能笼统地划归其他类(9)中。

4、主管单位名称:即设置单位或系统内卫生主管部门的名称。

5、服务对象:只选择一项填在括号中。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情况及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其中出生年月日栏,应将日期也填报上,专业栏填写所修专业,不要填工作科室专业名称。

7、占地面积:按土地使用证面积填写,如无土地使用证,按实际占用数填写。

8、资金总计:固定资金加流动资金,应与月报表中的资金占用额一致。

9、固定资金:月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加待处理固定资产盘亏。

10、诊疗科目申报表的填写:按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诊疗科目在申报表中一、二级科目前打“√”或“×”,如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诊疗科目只有一级科目的,二级科目按实际开设的科目填写。

三、人员情况的填写

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各科人员数填写完后,认真核对,合计准确。

1、职工人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职工。医学院校教育编制主要工作在附属医院的人员也统计在职工总数中。“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

2、人员分类: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现任职务划分(通过考核及晋升,技术职称与职务应一致,如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职务为准),不按所学的专业划分。

3、“人员情况”第一行“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应为“中医医生”、“西医医生”、“中药人员”、“西药人员”、“检验人员”、“护理人员”、“放射技术人员”、“口腔技术人员”及“其他卫技人员”之和。“人员情况”第一行“其他技术人员数”应为“工程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之和。“行政后勤人员数”应为“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之和。农村医疗机构需填上乡村医生、村卫生员数。

4、具有医疗、教学或科研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填写“研究人员”、“教学人员”中相应项目。但其人员数不统计在职工总数中。

5、“其他中医”指尚未评定技术职称的中医。“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防疫员、检疫员、消毒员、理疗员、营养员、妇幼保健员、接生员等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学徒。

6、“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正副院长、正副书记)和职能科室(包括院办公室、人保科、医教科、护理部、总务科)的各级管理人员按职称分类计入“管理人员”的各项中,设备科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除外。

7、“其他人员”指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行政后勤人员。

8、“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人员。

四、仪器设备的填写

“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名称及实际的数量。

五、业务工作概况的填写

1、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

2、平均开放病床数:以“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被本年日历日数(天或是366天)除所得的商数。

3、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各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钟的住院人数)的总和。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在内。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钟以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亦应作为“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进行统计,同时亦应统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一人。

4、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本年内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开放病床数之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

5、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

6、床位周转次数计算公式:

出院人数 / 平均开放病床数

7、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

出院者占用床日数 / 出院人数

8、床位使用率(%)计算公式:

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9、国家拨款中:经常性拨款指财政拨给医院的差额补助;专款指财政专项拨款。

10、业务收入:指医院的收入合计,含医疗、药品、试剂和其它收入。

11、业务补助和专项补助:指工业及其它部门举办的医疗机构中,由主办单位拨给的业务性补助和专项补助经费。

12、集资:指医疗机构以各种名义集资款。

13、贷款:指医院向银行或向财政贷、借入的资金。

14、收入来源的其它收入包括专用基金中的药品优惠价收入。

15、检查费:包括检查收入、放射收入、化验收入。

16、门诊收入分类中各栏相加应等于决算报表中门诊药品收入之和,未单独立项的收入均列入其它栏。

17、住院收入分类中各栏相加应等于年终决算报表中住院收入加住院药品收入之和。未单独立项的收入均列入其它栏。

18、诊疗费:指新医疗收费标准中的门诊、住院诊疗费收入。

19、基本工资:工资目开支的工资。

20、奖金补贴:指各类奖金支出及业余医疗补贴。

21、药品购置:指药品费支出。 22、设备购置:在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中列支的各种设备购置费。

23、消耗品购置:指卫生材料、其它材料、低值易耗品支出。

24、维修:指在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中列支的各种维修费。

25、其他:指补助工资-业余医疗提成+职工福利+公务费+原材料+业务费+租赁费+其他费用+院长基金支出+集体福利基金支出。

26、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 / (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急诊诊疗人次总数)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收入。

27、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 / 上一年全年出院总人数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收入。

28、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 /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写也是由相关部门严格规定的,我国的医疗机构在填写校验申请书时应该严格按照要求来填写,而我国的相关部门也应该依法办事,不能徇私舞弊,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这不仅体现了我国政府的透明公开原则,还维持了社会的稳定,保障了人民的利益。


相关内容:

·医疗过错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二、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


·从我国现在的人才市场来看,医生和护士算是比较热门的职业。因为
    从我国现在的人才市场来看,医生和护士算是比较热门的职业。因为这项职业风险小,还比较稳定。所以有大部分的人全都选择了医生和护士的这样的职业。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各个职业在工资上面也有所调度。而护士和医生也不例外。那么我国医院的护士的薪酬和福利是什么样的? 一、护士的薪酬和福利 以下薪酬和福利内容仅做参考: 1、对不同用工形式的护理人员同工同酬。并享有相同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失业保险...


·医疗事故赔偿的费用主要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的费用主要有哪些 医疗事故很容易容易发生,事故的造成者应该为伤者进行经济赔偿,可是很多人都想赖掉一些不被人注意的赔偿,这其实对伤者是很不公平的。今天我们在下文就来聊聊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的那些事吧,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


·最新五险一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
    最新五险一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五险一金医保报销比例(一)城镇医保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


·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一、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保外就医算刑期。 按照现行有关监管法规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即保外就医后收监执行的剩余刑期时应该扣除保外就医的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我国对身患重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即根据罪犯病情,决定保外就医的时间为半年或一年。 期满前,监狱派干警考察或发函调查,如果病情基本痊愈,应及时收监执...


·医疗过错癌症误诊怎么办
    医疗过错癌症误诊怎么办常人眼中的“误诊”与法律上的“误诊”是两个概念。在一般人眼中的误诊,是从上帝的角度来看的,只要医生所作的判断与实际不相符合,不论何种原因,就是误诊。而法律上的误诊,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有关的医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在诊疗活动中有过错,或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行为。 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过错是一种受主观意识支配的、受法律或...


·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是什么?
    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是什么 一、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民事纠纷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的特殊体现,是有关当事人对医疗服务的某一特定事项发生意见分歧或矛盾的情况。为便于探讨和研究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我们为医疗纠纷作如下定义: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是什么? 虽然在不同的事故中具体的赔偿标准不一样,但在赔偿项目上面其实都是差不多的,那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是什么呢?针对不同的事故,具体的赔偿程序也有差异,到底这个医疗事故赔偿有什么样的程序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医疗事故赔偿有什么程序 医疗事故赔偿确认要经过五个步骤,如果你或你的亲友不幸遇上医疗事故,不妨对照一下,以做到心中大致有数。 第一步,鉴定医...


·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
    在实践中,有很多的人由于种种原因生病住院和缴纳医疗保险的不是同一地方。但也是可以进行异地医保保险的,解决了人们在外医疗报销的问题。那么您是否知道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解读一下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十几秒就搞定 沈阳、抚顺、锦州、铁岭、盘锦成为首批试点市,服务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 近几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不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 近几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不断有关于医患之间产生纠纷的报道,所以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之间最好还是通过申请医疗损害的责任鉴定来判断承担的责任,那么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含义 医疗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