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花都征地补偿标准

花都征地补偿标准

一、花都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两种: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华街道、新雅街道、花城街道、秀全街道、花山镇、花东镇、狮岭镇。

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7元/亩;养殖水面;67067元/亩;未利用地:19877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炭步镇、梯面镇、赤坭镇。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二、《广州市花都区征用土地补偿暂行办法》的规定

为加强征地管理,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以区统计部门审定的征地前三年的水稻平均年产值(经区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作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依据。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统计局、物价局根据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水平的变化,负责收集、调整并报区政府批准。

第二条 本区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六级

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花都中心城区4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

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花都中心城区40平方公里范围外新华镇的其它土地,新机场控制区和花山镇、花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内的土地;

三级:花山镇、花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外和狮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内的土地; 四级:炭步镇、赤坭镇、芙蓉镇、北兴镇、花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内和狮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外的土地;

五级:炭步镇、芙蓉镇、北兴镇、花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外和梯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内、赤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外除白坭河、114省道(旧广清公路)以西范围的土地;

六级:梯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外,北兴镇的狮前村及赤坭镇的白坭河、114省道以西范围的土地。

各级土地的分界线,以区征地补偿等级分布图为准。

第三条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原则

(一)被征用土地的原地类和青苗合理种植数量参照区水果种植规格标准,按本办法,给予一次性补偿。

(二)拆除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附着物,按本办法补偿。

(三)征地或预征土地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四)多年生林木、果树,按本办法补偿。办理补偿登记后,未经用地单位同意,私自砍伐和移植的不予补偿。

(五)征地或预征土地公告发布后,各种农作物、建筑物及附着物,被征地单位和个人不按征地公告的规定办理补偿登记的,由征地单位和村社办理证据保全,补偿费用拒领的,由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

(六)违法用地上的附着物和违法建筑物,不列入征地补偿范围。

第四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级差调节费的计算方法及土地分类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计算办法:征用前三年水稻平均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补偿倍数。

(二)土地补偿级差调节费:按土地级别的差异分别补偿,其中:一级10493元/亩,二级9063元/亩,三级5608.5元/亩,四级4815元/亩,五级3367.5元/亩,六级2580元/亩。

(三)土地分类标准

1、水田:指灌溉水田、水田改造的菜地、水田改造的园地;

2、鱼塘:指水田开挖的鱼塘、但可复耕的土地;

3、其他耕地:指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藕地、耕地改造的园地、鱼塘,但可复耕的土地 ;

4、其他农用地:指农村道路、不能复耕的鱼塘、农田水利用地、田坎、晒谷场等其他农用地;

5、农民集体所有非农业建设用地:指批准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集体土地(自留建设用地及农村宅基地等);

6、林地和未利用土地:指山地、荒地、沼泽地、滩涂等。

第五条 青苗补偿标准(含当年农业税)

(一)短期农作物补偿标准

属短期作物,按一造产值补偿;农作物间种水果的,只能选择一种作物补偿;属多年生长作物,根据其种植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

1、水田青苗最高补偿:一级900元/亩,二级850元/亩,三级800元/亩,四级750元/亩,五级700元/亩,六级650元/亩。

2、菜地青苗最高补偿:一级1200元/亩,二级1100元/亩,三级1000元/亩,四级900元/亩,五级800元/亩,六级700元/亩。

3、鱼塘最高补偿:一级2500元/亩,二级2200元/亩,三级2000元/亩,四级1800元/亩,五级1600元/亩,六级1500元/亩;另补推塘费500元/亩。

(二)果树补偿标准

果树参照种植标准(详见附表2)进行补偿;未达到种植标准的,按实际种植数补偿;超过种植标准的,超出部份不予补偿。

1、荔枝、龙眼分优质果和普通果(优质指桂味、米枝、石硖,普通指杂枝、槐枝、妃子笑、绿叶、乌园等)。符合种植标准的按树叶平均覆盖面计算补偿,补偿费不得高于以下标准。

(1)果苗:优质的每棵10元以下,普通的每棵5元以下;

(2)直径0.5米至1米:优质的80元/米,普通的50元/米;

(3)直径1米(含1米)至2米:优质的100元/米,普通的80元/米;

(4)直径2米(含2米)至3米:优质的200元/米,普通的150元/米;

(5)直径3米(含3米)以上:优质的300元/米,普通的250元/米。

2、沙梨、柿子、柚子、杨桃、黄皮、芒果、人参果符合种植标准的按棵补偿。

(1)果苗每棵5元以下;

(2)直径0.5米至1米的30元/棵;

(3)直径1米(含1米)至2米的80元/棵;

(4)直径2米(含2米)至3米的150元/棵;

(5)直径3米以上(含3米)的200元/棵。

3、枇杷、三华李、石榴、柑、橙、桔、菩提子、乌白榄、青梅、青枣等其它果树符合种植标准的按棵补偿。

(1)果苗每棵5元以下;

(2)直径0.5米至1米的25元/棵;

(3)直径1米(含1米)至2米的60元/棵;

(4)直径2米(含2米)至3米的100元/棵;

(5)直径3米以上(含3米)的150元/棵。

4、木瓜、香蕉、大蕉、桃花、蒲桃补偿标准。

(1)木瓜:根据其长势和挂果情况,按照20元/棵、10元/棵、5元/棵三个档次补偿;瓜苗2元/棵。

(2)香蕉、大蕉:1.5米以下3元/株,1.5米以上(含1.5米)的10元/株;

(3)桃花:苗2元/棵,已嫁接移植一年期的20元/棵,二年期的30元/棵,种植三年以上的50元/棵。 桃花每亩补偿不超过150棵。

(4)蒲桃:果苗3元/棵,一至两年期内(含两年)的25元/棵;二年期以上开始产果的50元/棵。

5、菠萝、西瓜、甘蔗:苗1000元/亩,开始产果或即将收获的2000元/亩以下。

6、未列入本补偿办法的其它果树,按同类经济价值给予合理补偿。

(三)木、竹类补偿标准

1、杉树、松树:树苗2元/株,胸径5厘米以下10元/株,5厘米(含5厘米)至10厘米的15元/株,

10厘米以上(含10厘米)的25元/株。

2、桉树、杂树:树苗2元/株,胸径5厘米的5元/株,5厘米(含5厘米)至10厘米的8元/株,10厘米以上(含10厘米)的20元/株。

杉树、松树、桉树、杂树每亩补偿株数不超过200株。

3、竹类:竹(撑高竹、老历竹)高5米以上(含5米)能成材使用的5元/条,竹高5米以下的2元/条。 其它竹类,竹高5米以上(含5米)的4元/条,竹高5米以下2元/条。

竹类每亩补偿条数不超过800条。

(四)花卉场、盆景场补偿标准

盆栽的花卉、盆景3000元/亩以下,地栽的花卉、盆景5000元/亩以下。

(五)果苗场、树苗场补偿标准

果苗、树苗3000元/亩以下。

第六条 房屋和地上构筑物、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

1、框架结构房屋:一等550元/平方米,二等500元/平方米,三等450元/平方米,四等400元/平方米,五等370元/平方米,六等350元/平方米(等级标准详见附表3)。

2、混合结构房屋:一等450元/平方米,二等400元/平方米,三等370元/平方米,四等350元/平方米,五等300元/平方米(等级标准详见附表3)。

3、红砖墙、瓦顶房屋250元/平方米。

4、金包银墙、瓦顶房屋230元/平方米。

5、土墙、混砖墙、瓦顶房屋200元/平方米。

6、框架结构基础

(1)单纯建好基础的,按建基面积150元/平方米;

(2)建好首层的,按建基面积100元/平方米;

(3)建好二层的,按建基面积50元/平方米;

(4)建好三层以上的(含三层),不给基础补偿。

7、混合结构基础

(1)单纯建好基础的,按建基面积120元/平方米;

(2)建好首层的,按建基面积80元/平方米;

(3)建好二层的,按建基面积40元/平方米;

(4)建好三层以上的(含三层),不给基础补偿。

8、简易(临时)房屋

(1)红砖墙瓦顶:平均高度2.5米以上的150元/平方米;平均高度2.5米以下的80元/平方米;

(2)泥砖墙瓦顶:平均高度2.5米以上的80元/平方米,平均高度2.5米以下的40元/平方米;

(3)红砖墙石棉瓦顶:平均高度2.5米以上的80元/平方米,平均高度2.5米以下的60元/平方米;

(4)泥砖墙石棉瓦顶:平均高度2.5米以上的60元/平方米,平均高度2.5米以下的40元/平方米;

(5)竹木油毡棚1年之内(含1年)的30元/平方米,1-2年(含2年)的20元/平方米,3年以上(含3年)的10元/平方米。

9、民宅飘檐、飘板和行李架

(1)瓦木结构的50元/平方米;

(2)水泥混凝土结构的100元/平方米。

(二)构筑物、附着物(含基础)拆迁补偿标准

1、天井,30元/平方米;

2、石或红砖结构的挡土墙,50元/平方米;

3、24厚红砖围墙,70元/平方米;

4、18厚红砖围墙,60元/平方米;

5、12厚红砖围墙,50元/平方米;

6、泥砖围墙,30元/平方米;

7、混凝土晒场,30元/平方米;

8、三合土晒场,20元/平方米;

9、手摇抽水泵井,200元/个;

10、家庭自挖饮水井400-600元/个;

11、粪池,砖、水泥结构20-50元/立方米;

12、果场、花场、林场内的水井100-200元/个。

第七条 工厂拆迁补偿标准

(一)工厂拆迁按建筑物补偿标准补偿;

(二)设备搬迁给予适当的搬迁费。

第八条 迁坟补偿标准

(一)土坟200元/穴;

(二)砖或水泥结构的坟墓300-500元/穴,个别特殊的(指太公山)可适当增加补偿费,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穴;

(三)骨坛60元/罐。

第九条 经批准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的土地或滩涂,导致原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应当根据原使用单位的投入情况,按不高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同类土地补偿费的标准给予补偿;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办法办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有关征地拆迁补偿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我们在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一般不同的土地的类型,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对于花都征地补偿的标准中也是这么规定的,而且,对于地面附着物也是有一定的补偿的标准的,如果是种植的树木的话,是要根据树木的类型进行补偿的。


相关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的一系列问题是居民必然面对处理的,每个公民都应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其紧要关系熟悉理解,有了一定基础的法律知识,才能够恰当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我们为各位提供了一些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 一、宅基地使用权 1、概念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


·土地置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置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土地置换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主要是指在发展过程中,通过级差地价置换土地,多用于置换老城区和农村的土地,土地置换免不了要签订合同,那么土地置换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呢?土地置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一、置换的性质及特点: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贵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近年来,为了提高生产力,加强同其他省份的联系贵州省在大范围面积内修建铁路、高速公路,难免需要征占公民的土地,且占用的大多数都是农民的土地。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在土地被征用后可以按照贵州征地补偿标准得到补偿。一、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每亩11490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按每亩4596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每亩3...


·土地使用权有争议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有争议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农民建房的话要拿到宅基地使用权,而耕种的时候要有耕地的使用权才行。在一些地区,由于土地确权工作没有开展,导致农民之间因为土地使用权引发的纠纷比较多。那么,土地使用权有争议怎么办?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土地使用权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2003年1月3日颁布的《国土资源部17号令》第五条之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现在国家鼓励农村土地承包,这样可以使农村闲置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发挥其规模效益。个人如果想承包农村土地进行扩大生产的时候,需要同当地村委会签署一份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明确承包的相关注意事项。那么怎么写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本和您说一说。 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村民委员会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


·侵权诉讼所在地一般是哪里
    侵权诉讼所在地一般是哪里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对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纠纷管辖做了很多规定,重点有: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


·法院征地补偿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法院征地补偿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在村民中实行不平等分配,不分或少分给一部分村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而引发的纠纷。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尚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的处理,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纠纷,属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出现的纠纷,只能...


·土地使用证的有限期是多久
    土地使用证的有限期是多久土地使用证是有期限限制的,并不是永久使用的分住宅、商业、工业等用途的不同期限也不一样。不过使用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只要续期,您就可以继续使用。那么,土地使用证的有限期是多久?下面我们搜集了关于土地使用证的有限期的一些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


·重庆2023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重庆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


·芜湖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芜湖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市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作如下规定: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征收,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法定职权内核发的证照给予补偿。无有效证照的住宅房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确认后可给予补偿: (1)2002年...


·农村老人过世了农村土地能继承吗?
    农村老人过世了农村土地能继承吗? 一、农村老人过世了农村土地能继承吗?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如果土地原由老人和子女共同承包经营,则老人去世后,子女可继承承包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古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古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古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古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工矿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2128元/亩;旱地/园地:26064元/亩;林地: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