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问题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建设方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时,会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对于施工单位而言,确保工程质量是其第一要务,也是基本要求。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会影响工程进度,并且给业主的权益造成损害。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分级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工程质量问题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1、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

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而称为质量通病。

目前建筑安装工程最常见的质量通病主要有以下几类:

(1)基础不均匀下沉,墙开裂。

(2)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出现蜂窝、麻面、露筋。

(3)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篷根部开裂或倾覆、坍塌。

(4)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控制不严,任意加水,强度得不到保证。

(5)屋面、厨房渗水、漏水。

(6)墙面抹灰起壳、裂缝、起麻点、不平整。

(7)地面及楼面起砂、起壳、开裂。

(8)门窗变形、缝隙过大、密封不严。

3、工程质量事故

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后,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如住宅阳台、雨篷倾覆,桥梁结构坍塌,大体积混凝土强度不足,管道、容器爆裂使气体或液体严重泄漏等等。它的特点是:

(1)经济损失达到较大的金额。

(2)有时造成人员伤亡。

(3)后果严重,影响结构安全。

(4)无法降级使用,难以修复时,必须推倒重建。

二、施工过程中如何控制工程质量?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由此可见,工程质量问题包括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和工程质量事故等方面,工程质量问题分级主要是针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根据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金额不同,可以分为四个级别,从一般事故到特别重大事故不等。作为施工方,应该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提高施工水平,加强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质量要求。


相关内容:

·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就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同其签署劳动合同,在这个字面上看,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有时候并不是同时的。当员工想离职的话,可以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现在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差别是什么?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一种载体。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后你和公司就...


·停运费和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停运费和误工费规定是什么?停运费和误工费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赔偿费用,前车主要是发生交通事故,用于货物运输的车辆被损坏,需要进行赔偿。后者是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受到伤害,人员不能工作,这段时间的费用赔偿。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批复中仅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


·杭州劳动保障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保障是每个劳动者都很关心的问题,国家通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劳动保障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有关规定,这些规定需要我们仔细的去学习了解和掌握。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杭州劳动保障的有关的规定,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杭州劳动保障的有关规定有所帮助。 一、杭州劳动保障的有关规定 1、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


·劳动合同培训费用违约金最多是多少
    劳动合同培训费用违约金最多是多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


·一、没有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一、没有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随时辞职都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


·一、伤残工伤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一、伤残工伤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1、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五六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疫情期间开除员工补偿是多少?
    疫情期间开除员工补偿是多少?疫情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


·工程项目合同变更索赔产生的根本原因有哪些?
    工程项目合同变更索赔产生的根本原因有哪些?合同变更索赔产生的根本原因有合同矛盾或存在缺陷、遗漏或错误,这些常反映为设计和施工规定相矛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不符合或相矛盾,以及一些商务和法律条款规定有缺陷等。这时,承包商应及时将这些矛盾和缺陷及时反映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承包商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介绍指令后,造成施工工期延长或工程成本增加,承包商可提出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予以证明后,发包人...


·施工企业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后,会通过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质量
    施工企业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后,会通过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并委托监理机构监督。第三方机构会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展开检测,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详细的勘察,这中间会用的大量技术。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哪些?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方法和检查工作的实际经验,对一般建筑工 程质量可归纳出看、摸、敲、照、靠、...


·最新的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有补偿要分情况。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应当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合同
    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合同 对于劳务派遣用工,这是一种新的用工方式。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相关法规与劳动派遣者签订相关的派遣合同的。在用工过程中,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双方会解除合同。那么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又要如何解除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务派遣员工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是什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但是为了切实保护实际施工人及农民工的权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