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员工工伤死亡怎么赔偿,工伤死亡计算公式是什么

员工要是在工作过程中死亡的话,此时经过认定之后,也是可以按照工亡事故进行处理的,这种情况下死亡员工的家属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亡赔偿。那究竟员工工伤死亡怎么赔偿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工伤死亡怎么赔偿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死亡具体计算公式

1、丧葬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 配偶:

A、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B、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

(2) 其他亲属:

A、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

B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C、子女未满18周岁的;

D、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E、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F、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30%

(3) 孤寡老人或孤儿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5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计算: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60)

但要是之前经过抢救有过治疗的话,那此时医疗费也是需要作出赔偿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一定要过关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工程都是存在质量上的问题的,因此需要验收,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


·两根肋骨骨折误工费赔偿规定是怎么样的误工费是受害
    两根肋骨骨折误工费赔偿规定是怎么样的误工费是受害人因遭受损害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使得实际减少的收入,包括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等,是因人而异的,具体计算是实际误工时间乘以误工收入。在请求赔偿误工费的时候,需要出具收入状况、误工时间等证明材料。至于具体标准,作为轻伤害而言,首先是具体医疗费,这需要有票据作为证明,然后是误工费,由你的所在单位出具,你因伤误工所扣的工资。如果没有单位以当地最低工资标...


·一、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然后又延长试用期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然后又延长试用期合法吗? 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适用同工同酬原则。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


·灵活就业方式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灵活就业方式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灵活就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或以小时为劳动时间单位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就业形式。用人单位应当与灵活形式就业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协议:(一)用人单位招用以灵活形式就业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协议,并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名义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一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满六个月而不满一年辞退员工的话,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二倍)。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随时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第二款,员工按照三十八规定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十六条规定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国家对疫情时期工资怎么算的?
    国家对疫情时期工资怎么算的?1、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2、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的话,可以不需要进行赔偿。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 但是实际中经常发生由于用工单位违约在先,如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 建筑行业现在在我们国家是一个正在大力发展的一个行业,但是确存在很多由施工管理不善而引起的安全风险,这时候进行良好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就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 1、项目部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加大安全设施的设入,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实行周密的安全防护...


·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经常进行工程承包的竞标,对于工程来说,质量是需要检测的,质量检测有一个规范的合同。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并不了解和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知识,比如说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样的? 甲方将AAA...


·人事部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哪些条件?
    人事部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哪些条件?(1)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辞退员工。对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做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2)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或者录用标准应当事先告知劳动者,且该标准应当是有明确内容的,比如有数量、质量...


·法律规定工程承包有哪几种形式
    工程承包有哪几种形式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第二种是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第三种是独立承包,指承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