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的安置房主要是指政府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当地公民的一种临

我国的安置房主要是指政府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当地公民的一种临时性的住房,可以看出,其实安置房的性质也是比较特殊的。相对来说安置房的房子在进行买卖的时候,可能房价是比较低的,这就吸引了生活当中很多人想要对安置房进行购买。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我国郑州安置房可以买吗?

一、我国郑州安置房可以买吗?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二、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第一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第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此笔者认为,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但该意见同时规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而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擅自处置财产的共有人进行赔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话,可以进行买卖。但是我们在这里要提醒您的是,购买安置房是有一定的风险的,首先安置房在购买的时候不能进行贷款,必须一次性付清。另外,国家现在规定住房必须要有房产证,这样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够得到保护的。


相关内容:

·外地的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若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将会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1)、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征地补偿,相信您并不陌生。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用于建设这些基础设施的土地必然要向土地使用权人征收。为了安置好被征地人员,使这部分人的正常生活不会受到影响,国家制订了征地补偿政策,给予他们一定的征地补偿。那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赣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一、管辖 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种情况的申请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超期了,复议机关会以申请复议超期为由不受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另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起诉的期限是,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果超期起诉的话,法院会...


·农村集体土地是哪个部门管
    农村集体土地是哪个部门管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多呈现出以下垂直管理模式: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省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通常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


·襄阳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襄阳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襄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试行) 为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住宅房屋 每户按被征收的房屋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计发(按房屋建...


·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当家中老人去世,老人名下的农村宅基地应该如何处理呢?子女可以继承吗?根据规定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上的权利呢? 一、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需要到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手续,不能直接通过继承取得宅基地上的权利。 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


·重庆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重庆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相信征地补偿对于生活当中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说句实话,现如今各地的征地补偿的数额往往是比较大的,如果征地补偿款的事情不能够处理好的话,肯定会影响您方方面面的。对于各省市的制定的拆迁补偿款的标准,当地的公民还是应该及时的了解一下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重庆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重庆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手续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会因为工作等各方面的原因,而离开户籍所在地。那么日后要是身处异地,而又想离婚呢,此时是否能够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一些单位或个人将属于政府的土地出让给别人,然后对方需要给土地出让金的。我们也知道生活中土地的用途有个人住房、建设用地等等。那么土地使用金的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金是如何计算的?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


·甘肃2023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甘肃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各地的市政府在规划修建高速公路的时候,肯定是要结合施工图纸,然后再制定征地补偿细则的。有可能在修建高速公路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需要占用当地公民的农田或者土地使用权等。所以如果自己的居住区是属于甘肃省政府规划修建高速公路的范围之内的话,公民就需要了解一下甘肃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甘肃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


·土地使用证已去世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已去世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是居民拥有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按常理说,只能有一人持有。但凡事都有意外,若土地使用证已去世,那么,土地使用证又应该如何处理呢?是将土地使用权收归国家和集体,还是由他人继承呢。在我国,若土地使用证的原持有人去世,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补办的,今天,让我们来看看补办土地使用证的具体流程。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


·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
    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当地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按照流程征收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的,及时是企业单位需要征用或者征收某一面积的土地,也是需要由政府出面进行调解的。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的规定。但若出现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一、征收土地承包不同意怎么办?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土地承包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土地承包不同意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