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15996265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婚姻家庭法
>>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财产怎么分割
·起诉离婚期间孩子归谁
·一、其中一方婚前所购房产婚后需要公证吗?
·父母与子女之一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法?
·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公证
>> 诉讼离婚
离婚协议中的有些约定属于无效的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
离婚协议撤销的情形
    每个人对待婚姻都是认真的,毕竟关系着自己的终身幸福。可是,期待的美好,总会在以后携手共度的平凡岁月里慢慢耗尽。于是越来越多的争吵声取代之前的家中欢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
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
7.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而非提出离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
分手或离婚是否有青春损失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分手的恋人乃至离婚的夫妻,认为自己为对方付出的过多,希望对方在经济上给予自己一定的补偿,会提出关于对方应该赔偿自己青春损失费的问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协议离婚
离婚起诉书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
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的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根据自愿的原则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八
如何收集夫妻配偶一方的重婚有关证据
   在婚姻登记中,如一方已有配偶又登记结婚,有可能构成重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
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一方在国内,如何离婚?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一、女方也同意离婚    在上述案件中,如果男女双方已经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另一方可否请求分
增值,就是物或权利在价格上的提升。根据增值发生的原因,可分为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两种。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
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如何分割?
首先,应当明确产权,即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婚后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均可认定为夫妻共
离婚时,不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申报、遗漏申报,或申报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均构成“不如实申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不如实申报,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
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时,容易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有
1.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因其外观类似婚前人财产,如婚前登记至一方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容易漏报,申报时应特别注意。若对财产性质心存疑问,应本着“应报尽报”的原则先
离婚时一方请求法院判令另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成年子女读研期间可以向父母主
·离婚后一方将孩子改姓对方诉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
·对子女的抚养何时终止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三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律师团队
>> 同居与婚外情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男方:王xx女方:何xx第三方:陈大嫂(男方大嫂)见证律师:xx律师事务所王xx与何xx于1999年9月开始同居,2000年11月29日育一男孩王x源。因双方在性格等问题上未能协调,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
同居期间使用对方信用卡消费,能否认定为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
包二奶,重婚,同居的区别
“包二奶”通常表现为有配偶的男性以金钱、物质付给女方,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女方一般只与对方保持这种关系。婚姻法上确切用语是“重婚”和“有配偶者与
未婚同居流产后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自1992年2月起,法院受理因为同居产生的抚养及财产纠纷案件,不受理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非婚同居不受法律
同居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同居关系虽然并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具体的分割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照顾无过错方。    根
婚外情在法律上具有哪些风险?
婚外情至少会涉及一个家庭,多则可能会涉及多个家庭,在道德上、法律上、事业上、卫生健康等方面都存有很大的风险。道德上的风险婚外情本身就是一种违背基本道德的行为,几乎都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三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这三种
律师出招把小三“捉奸在床”
在离婚案中,牵扯“小三”的已经高达过半,受“小三”之害的一般都是女方,但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女方即使发现配偶在外有第三者,一般会首选“隐忍”,直到忍无可忍才
婚外情和婚内出轨的区别?
很多人分不清楚出轨和婚外情这“两件事”,从而很容易把这“两件事”搞混,没有做出冷静的应对,从而失去了婚姻。婚内出轨是做了错事,而婚外情是在外面有了感情,二者是有区别的
婚外情与重婚的区别
虽然《婚姻法》上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刑法》第258条则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258条及有关司法
婚外情构成犯罪吗?如何量刑?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仅仅是单纯的有婚外情行为的话,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此时需要区分婚外情与重婚,因为现实中很多婚外情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重婚犯罪。此时就需要按照《刑法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我该怎么办?*烦你帮帮我!
·工伤期间公司只发1800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我父亲78岁了,开了一辆农用电单车准备去地里干活,刚出路口车
·为房屋分家_应该怎么分,本人在婚前老大叫本人买房本人不想买
·微信借给朋友500块钱现在他不还了,我有他身份证复印件
·请问公司十几万的工程开工前需要哪些手续?在没有手续估情况下开工违法吗?非正常开支挂在正常开支帐务上
·银行是如何规定过期无力偿还贷款问题的
·员工04进公司,签2次, 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员工续
·我可以告这个不负责任的女人吗
·房产问题,07年我与前妻离婚
·能否起诉非法集资,写借条
·房屋的拆迁问题
·您好?想咨询合伙纠纷案
·农村老宅归属,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个体户可以合伙吗?,个体户可以合伙吗?个体户合伙协议书有没有效?
·对方故意伤人,我和老婆下班回家
·昨天我给一监区王xx的咨料收到了吗?让他给我打个电话好吗
·你好,我*看看上面不小心点了酒,上面说付运费就可以的,送上门的时候公公不知道就付98块,这个
·女方出轨,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请问法律上对于“直系亲属”的定义式是什么,来自哪部法律?
·申请时户籍 上是三个人现在拿完钥匙了把户籍里迁走一个人行吗
·我家现在有十亩宅基地,村上说要变耕地,给补贴,以后如果规划有影响
·公司个人所得税需要填写家人的身份证号码呢?这样合理吗
·高中因违反规定严重警告会记录档案吗?
·我昨天急辞工了,公司说要扣半个月的工资,我还没有去办离职手续,这样扣底薪的一半合
·我想问下,债权申报表里面的债权发生时间和最后一次主张债权时间填什
·是不是法律还没有这条律法呢?
·女朋友早起开灯影响我睡懒觉,怎么告她,想让她蹲局子
·我想我在网贷上贷了两万块,我把本金还完了,利息还有一万多不还应该怎么做应该怎么做
·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88952634
·你好,我lp可能由于我质疑她存在男女关系,她提出了离婚,我现
·耕地交易问题
·如果打官司,是不是要在外地打
·涉嫌抢劫,抢了一部4800左右的手机跟现金700元
·喝酒了毁坏公物警察来出租屋抓提刀反抗拘留了
·家里给老人弄一套房子,让三个兄弟平摊,每人两万,想立字据以免以后有争议,请问这个
·年底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不到位该怎么办
·租客现在和我说不租了,我说你不租可以你付违约金
·请问这有道理吗,我对象打电话问我弟弟能给别人贷款吧
·15万借据被告
·楼上违章建房,物业不作为,不付物业费可否
·被人东西砸到,眼角流血,缝了针,没太在意,一个月后视网膜脱落,想起诉他,法医说时
·你好!我开蓝牌农用车,拉了8T化肥去车头,被版石中队在老收费
·4号晚上跟电动三轮车创上了我骑的是电动车俩个轮子的 我是正道他是田间 我是上
·家里事情太多电话谈18451543529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5996265110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婚前财产同居关系婚外情过错赔偿收养抚养权抚养费代位继承民间借贷遗产规划遗嘱信托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工伤损害赔偿房产纠纷拆迁安置刑事辩护
>> 律师团队
服务范围:
1、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2、代写法律文书
3、婚前、婚内财产见证
4、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
5、代理夫妻财产的专业调查
6、代理婚外情专业调查
7、离婚子女探视权诉讼
8、代理婚姻无效、解除同居诉讼
9、代理遗嘱见证、遗嘱执行
10、代理遗产监管
11、代理遗产继承诉讼
12、追索赡养费抚养费诉讼
13、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诉讼
14、代理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
相关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Copyright reserve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