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15996265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婚姻家庭法
>>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
·签署离婚协议所有财产归孩子可以吗?
·离婚后剥夺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
·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公务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子会怎么样?
·一、要起诉重婚罪的条件?
>> 诉讼离婚
如何保障离婚协议的顺利进行
    1、相关权证先交付,在离婚的商谈过程中,涉及不动产由一方名下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的,由于当事人常会要求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办理,为防止其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持那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
可以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
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
7.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而非提出离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协议离婚
离婚案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
离婚案原告不到庭能否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从该条规定的内
离婚协议能否约定管辖法院
离婚协议不同于普通的民商事合同,它本质上是一种基于身份关系而签订的特殊协议,对协议双方的婚姻、子女抚养等重大人身权利产生直接影响,是具有人身属性的特殊协议,因离婚协议发生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根据自愿的原则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
无行为能力的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一、问题的提出   原告夏某与被告杨某于198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小杨,婚初感情较好。自1985年原告外出经商认识一女子并同居后,即长年不归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首先,如果当事人在国外,那么,可以直接通过在中国驻该国大使馆办理委托手续公证来委托国内律师或者亲朋来办理离婚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
对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作出新规定:首先宜由当事人协议,同时,因重婚导致婚姻
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的约定财产范围时间上包括婚前和婚后,内容包括共有的和特有的夫妻财产,约定方式根据新《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为要式法律形式为。由于我国个人财产申报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人民法院出具的责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文书。《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需要申报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夫妻双方需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具体包括: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子女尚未成年,如果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夫妻离婚时不能简单地完全按照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为,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是将登
离婚财产的处理方法
离婚后,已还完贷款的房子怎么更名?尚在按揭的又如何更名?婚姻家庭律师建议: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项房产的归属问题,然后持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就可
·变更孩子抚养费的情形
·有关探望权的诉讼问题
·抚养权的纠纷问题有哪些?
·亲子鉴定的原则
·离婚后,一方拒绝探望怎么办?
·中止探望权的诉讼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律师团队
>> 同居与婚外情
包二奶,重婚,同居的区别
“包二奶”通常表现为有配偶的男性以金钱、物质付给女方,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女方一般只与对方保持这种关系。婚姻法上确切用语是“重婚”和“有配偶者与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男方:王xx女方:何xx第三方:陈大嫂(男方大嫂)见证律师:xx律师事务所王xx与何xx于1999年9月开始同居,2000年11月29日育一男孩王x源。因双方在性格等问题上未能协调,
未婚同居流产后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自1992年2月起,法院受理因为同居产生的抚养及财产纠纷案件,不受理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非婚同居不受法律
解除同居关系的子女和财产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
同居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情况,同居纠纷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什么是同居关系?
   所谓同居关系,一般可分为广义上的同居关系和狭义上的同居关系两种。   从广义上讲,同居关系是一种基于共同生活,居住而形成的关系。从此含义理
如何认定婚外情?
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做出的书面材料;(1)双方往来的书信或一方的日记等记载婚外情事实的书面材料;“白纸黑字”的记载,如能清晰完整地反应案件事实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婚外情与重婚的区别
虽然《婚姻法》上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刑法》第258条则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258条及有关司法
婚内赠与情人财物离婚后前妻要求返还,支持一半
首先一方与情人这种特定关系违背了善良风俗,背弃了社会公德;其次,夫妻一方向第三人赠送财产的行为均发生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故夫妻一方向第
婚外情在法律上的后遗症
婚外情产生后在法律上伴随的主要病症:1、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流向婚外第三人,因建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就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婚内共同财产依法做相关约定,以便出现不利情
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
    导读:“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本文根据婚姻法相关知识,为你讲述了“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
婚外情在法律上具有哪些风险?
婚外情至少会涉及一个家庭,多则可能会涉及多个家庭,在道德上、法律上、事业上、卫生健康等方面都存有很大的风险。道德上的风险婚外情本身就是一种违背基本道德的行为,几乎都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男女双方建立了恋*关系,缔结婚约,男方支付给女方10万元彩礼
·我家的地基上有高压线,妨碍我造房子,我该找哪个部分反san
·你好!我是做缝纫机平车加工的,017月份外加工做鞋垫包边,加工费4000元,打电话给
·别人欠款可以要回来吗?
·求职实*律师
·与汽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
·我儿子被人打了。脸上留下伤疤。请问该怎么san
·在小区办理停车位,物业服务公司要求留存房产证、身份证、行车证
·服装厂无故停工失去生活保障,该如何维
·請問勞動仲裁追討工資,請律師代理需要多少費用。
·律师你好,我在I2日也是支付宝电话去酒店开会后面交1800元给我注册了一个店铺,他说一个月
·想查到亲属所在位置的哪个看守所
·你好 我想咨询。你们是专为给股民维权的律师事务所--1
·阳谷县看守所能看人么
·庆幸能找到你,我想咨询一下房产纠纷的案子
·右手及手臂烧伤,我右手及右手臂在学校做实验时烧伤
·你好!请问法律有规定开发商铺设地暖怎么样才算是合格吗?
·想请罗定律师,关于刑事案件的事,帮我介绍一下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青少是否需要承担以下的行为
·快递老板欠代收货款跑路,深圳AA老板欠代收货款逃跑!怎么经法律途径?总公司会负责
·咨询学生意外伤害险
·2020年7月2号,本人于上海xx科技有限单位就职,实则
·女工退休年龄问题,我是下岗工人
·问下苏州报警电话是多少啊
·你好,律师,我夫妻因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但男方不到场可以办理离婚吗?
·您好!咨询一下东台区城代理一般刑事案件,正常收费是多少钱?东
·我想请教下关于拆违维权相关事宜
·我家的拨米房新农村建设被村委会强拆请问国家有相关的补偿吗san
·我原来是江苏**县农民,84分到土地承包权而且在乡办企业工作,90户籍所在地征用
·现在我在法律上是不是可以按照那份合同来向他要索赔呢
·南山区拘留所在哪里
·国家土地征收政策,请问一个队的土地几百号人
·朋友9面前借了10万元。写的借条月利息15分,现在不想还了
·打架受伤索赔派出所调解无果
·酒店破产,这样才能拿到工资?
·我家起房影响他家房窝
·怎样写借条或是欠条才会受法律保护
·法院判决离婚,要不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谢谢
·你好我昨天晚上在手机上看拼多多上抽奖当时抽到了一箱酒说是免费的,当时我也没看见说是运费自付,今天他们
·我的合理要求会得到法律支持吗
·医院住院9天后医生让办出院手续又继续住院是怎么回事
·我打了公司领导,领导要开除我,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和公司打官司啊
·请问有敢接行政案件的律师吗?
·你好请问!离婚提起诉讼法院需要交压金吗?
·大埔县人民法院枫朗法庭可以申请网上开庭吗
·我儿子骑电动车撞了人,我儿子跟他说送他去医院,可是被撞的人过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5996265110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婚前财产同居关系婚外情过错赔偿收养抚养权抚养费代位继承民间借贷遗产规划遗嘱信托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工伤损害赔偿房产纠纷拆迁安置刑事辩护
>> 律师团队
服务范围:
1、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2、代写法律文书
3、婚前、婚内财产见证
4、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
5、代理夫妻财产的专业调查
6、代理婚外情专业调查
7、离婚子女探视权诉讼
8、代理婚姻无效、解除同居诉讼
9、代理遗嘱见证、遗嘱执行
10、代理遗产监管
11、代理遗产继承诉讼
12、追索赡养费抚养费诉讼
13、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诉讼
14、代理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
相关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Copyright reserve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