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15996265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婚姻家庭法
>>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
·离婚如何共同承担共同债务
·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种类有哪些?
·无效婚姻和无效合同有什么区别
·离婚后的抚养权义务有谁承担
·如果我要去法院申请离婚该去哪个区域的法院
>> 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
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
7.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而非提出离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
分手或离婚是否有青春损失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分手的恋人乃至离婚的夫妻,认为自己为对方付出的过多,希望对方在经济上给予自己一定的补偿,会提出关于对方应该赔偿自己青春损失费的问
离婚协议撤销的情形
    每个人对待婚姻都是认真的,毕竟关系着自己的终身幸福。可是,期待的美好,总会在以后携手共度的平凡岁月里慢慢耗尽。于是越来越多的争吵声取代之前的家中欢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持那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八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1、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          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主要应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
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
离婚案原告不到庭能否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从该条规定的内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根据自愿的原则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
没领结婚证如何离婚?
   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办了酒席,按照新婚姻法律的规定,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属于同居关系,如果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
对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作出新规定:首先宜由当事人协议,同时,因重婚导致婚姻
父母给婚后子女购房等出资行为性质的如何认定认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子女只需被动消极接受赠与财产,无须作出其他积极行为。而借贷合同是双务合同,借贷人要承担返还借款的积极行为义务。故当出资行为性质不明时,将出资为借贷的证
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
1、一般情形:对于夫妻离婚时所按揭购房的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形,在理论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购房人在未付清全部房款前,其对按揭房屋实际还没有取得所有权,既然还没有取得所有权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需要申报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夫妻双方需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具体包括: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人民法院出具的责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文书。《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另一方能否起诉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前提下,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
·何谓社会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拒绝探望怎么办?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指南
·哪些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
·服刑期间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八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律师团队
>> 同居与婚外情
同居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同居关系虽然并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具体的分割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照顾无过错方。    根
解除同居关系的子女和财产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
同居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情况,同居纠纷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如何认定非法同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成的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他们之间并不具有婚姻关系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三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这三种
婚外情在法律中的定位
婚外情在法律中的定位: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婚外情会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1)如果两人是夫妻名义同居,则有配偶的一方涉嫌构成重婚:如果其妻子提起了刑事自诉,会负刑事责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应在时给妻子精神损害赔偿。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是明知
婚外情构成犯罪吗?如何量刑?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仅仅是单纯的有婚外情行为的话,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此时需要区分婚外情与重婚,因为现实中很多婚外情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重婚犯罪。此时就需要按照《刑法
婚外情与重婚的区别
虽然《婚姻法》上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刑法》第258条则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258条及有关司法
律师出招把小三“捉奸在床”
在离婚案中,牵扯“小三”的已经高达过半,受“小三”之害的一般都是女方,但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女方即使发现配偶在外有第三者,一般会首选“隐忍”,直到忍无可忍才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超过年龄就不能索赔了吗?
·律师您好,有人欠我一万多块钱,我手里有他打的欠条,是2018
·学校把门岗设在我楼下严重影响我们休息应该怎么
·在工地拆模的时候踩断了搭架的木板导致摔断了四根肋骨,其中有一
·交通事故案 和工伤案有意者加Q
·我想离婚 没有经验不知道怎么办
·我工伤3年赔偿拿不到,我工伤3年赔偿拿不到单位一直说等等我应该什么时侯能拿到赔偿
·男方天天和别的女人聊天还不承认二三回了并且有一次我发现了宁可
·您好!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中介产生了契税纠纷,他告诉我的税
·你好!张德军律师,我在抖音认识到你,我想见面咨询,不知道你是
· 关于就业协议违约是否要交违约金的问题。
·在看守所被打伤,请问:我一个朋友在看守所被一死刑犯打瞎眼睛(是被人打)
·没有起诉人的地址怎么写诉状
·我家楼,卫生间铁管道下水道生锈漏水,掉到1楼,请问这是谁的责任,谢谢各位帮
·你好,我想要起诉离婚,我对象对我动过手,而且跟我父母声称以后
·夫妻两年没同房,一年没见过面了,打电话基本不接,之前因为她经
·结婚将近20年 ,这进发现老公在外有外遇
·上坟风吹出火烧了树怎么办
·三十前欠发的工资,现在按原数补给,合理吗?
·请问武律师,我太奶奶只有我奶一个女儿,他们留下的山林证在我奶
·李总,您好,我有个案件需要咨询您一下,请给个联系方式给我谢谢
·未成年怀孕男方一直不拿钱处理找男方索要所有费用
·这个补偿是离职前还是离职后给?
·两前曾享受了经济实用房,现在想再买套商品房,请问会影
·我退休了,我要离婚
·去海安看守所会见,人已判决了。要预约吗
·在工地受伤,公司赔偿问题,误工费,还有其他费用的额度是多少?
·婚姻案件,我和我老公在一起四年了
·您好:我想请教您,我三兄弟农村房屋测量平方登记,村委没有通知
·父母离婚,可以跟你母亲协商
·请问一下,别人借我的钱不还,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我孞么办?
·结婚三天,老公就开始打我,都打了一多了,一天一打,两天一打,逼的我都不知道咋办了,所以想离婚
·问:我被人在QQ上骗了钱咋解决,现实说50,q币最后骗了我100多就把我删了怎么
·我一个江苏朋友跟我借了3万,还了3000剩下的不肯还,有借钱
·怎样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待岗解除合同的补偿规定,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我问一下寒假工干一天没签劳务合同不给工资合法吗
·砍成重伤,我朋友的父亲有严重的精神疾病
·请问在台山二次酒驾要拘留是关在台山拘留所吗?台山拘留所现在对
·房产问题,父亲与去年再婚
·如果我把别人的作品改成剧本是否犯法,前提是原作者本人知道
·您好,我们单位办公室甲醛超标,已有第三方检测报告,公司在找物业的人处理,但是怎么处理的,处理结果怎么
·我想问一下,我单位在重庆,工作地在达州,并且已经工作10以上,单位解雇我,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我是一个农民,1982年出生,1997年外出上学,把户口转为了非农业,年学校毕业
·国际包裹到了海关英国,交了关税,要原产证书费,十五万元,该怎
·我有个朋友借了我两万块,到现在才还了5500元,就没还了,钱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5996265110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婚前财产同居关系婚外情过错赔偿收养抚养权抚养费代位继承民间借贷遗产规划遗嘱信托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工伤损害赔偿房产纠纷拆迁安置刑事辩护
>> 律师团队
服务范围:
1、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2、代写法律文书
3、婚前、婚内财产见证
4、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
5、代理夫妻财产的专业调查
6、代理婚外情专业调查
7、离婚子女探视权诉讼
8、代理婚姻无效、解除同居诉讼
9、代理遗嘱见证、遗嘱执行
10、代理遗产监管
11、代理遗产继承诉讼
12、追索赡养费抚养费诉讼
13、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诉讼
14、代理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
相关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Copyright reserve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