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 15996265110
- 协议离婚的条件
-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
- 离婚协议撤销的情形
- 每个人对待婚姻都是认真的,毕竟关系着自己的终身幸福。可是,期待的美好,总会在以后携手共度的平凡岁月里慢慢耗尽。于是越来越多的争吵声取代之前的家中欢
- 可以协议离婚的条件
-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
-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
-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
- 分手或离婚是否有青春损失费?
-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分手的恋人乃至离婚的夫妻,认为自己为对方付出的过多,希望对方在经济上给予自己一定的补偿,会提出关于对方应该赔偿自己青春损失费的问
- 离婚协议中的有些约定属于无效的
-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
>>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
-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
- 没领结婚证如何离婚?
- 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办了酒席,按照新婚姻法律的规定,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属于同居关系,如果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
- 离婚案原告不到庭能否按撤诉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从该条规定的内
- 遇到家庭暴力你该如何保护自己
- 1、你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你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戒; 2、你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依据
- 对离婚诉讼的误区
- 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法律依据,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
- 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一方在国内,如何离婚?
-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一、女方也同意离婚 在上述案件中,如果男女双方已经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
>>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另一方能否起诉
-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前提下,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
- 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
- 约定财产制的约定财产范围时间上包括婚前和婚后,内容包括共有的和特有的夫妻财产,约定方式根据新《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为要式法律形式为。由于我国个人财产申报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 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
- 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时,容易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有
- 1.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因其外观类似婚前人财产,如婚前登记至一方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容易漏报,申报时应特别注意。若对财产性质心存疑问,应本着“应报尽报”的原则先
- 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如何分割?
- 首先,应当明确产权,即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婚后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均可认定为夫妻共
>>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 如何认定非法同居?
-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成的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
- 未婚同居流产后能否要求赔偿?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自1992年2月起,法院受理因为同居产生的抚养及财产纠纷案件,不受理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非婚同居不受法律
- 同居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 同居关系虽然并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具体的分割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照顾无过错方。 根
- 男女朋友分手后,约定了分手费,该约定有效吗?
- 从协议性质来看,男女之间基于“分手”而约定“分手费”并由此产生的债实际为法理上的“自然之债”,自然之债源自罗马法,根据一般学理通说,该债性质上属于不可强制执行之债,法律不
- 同居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 根据不同的情况,同居纠纷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 男方:王xx女方:何xx第三方:陈大嫂(男方大嫂)见证律师:xx律师事务所王xx与何xx于1999年9月开始同居,2000年11月29日育一男孩王x源。因双方在性格等问题上未能协调,
- 如何认定婚外情?
- 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做出的书面材料;(1)双方往来的书信或一方的日记等记载婚外情事实的书面材料;“白纸黑字”的记载,如能清晰完整地反应案件事实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 发生婚外情后,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 夫妻婚外情离婚时,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
- 律师出招把小三“捉奸在床”
- 在离婚案中,牵扯“小三”的已经高达过半,受“小三”之害的一般都是女方,但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女方即使发现配偶在外有第三者,一般会首选“隐忍”,直到忍无可忍才
- 婚外情在法律上的后遗症
- 婚外情产生后在法律上伴随的主要病症:1、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流向婚外第三人,因建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就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婚内共同财产依法做相关约定,以便出现不利情
- 婚外情和婚内出轨的区别?
- 很多人分不清楚出轨和婚外情这“两件事”,从而很容易把这“两件事”搞混,没有做出冷静的应对,从而失去了婚姻。婚内出轨是做了错事,而婚外情是在外面有了感情,二者是有区别的
- 婚外情在法律上具有哪些风险?
- 婚外情至少会涉及一个家庭,多则可能会涉及多个家庭,在道德上、法律上、事业上、卫生健康等方面都存有很大的风险。道德上的风险婚外情本身就是一种违背基本道德的行为,几乎都
>>
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5996265110
服务范围:
1、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2、代写法律文书
3、婚前、婚内财产见证
4、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
5、代理夫妻财产的专业调查
6、代理婚外情专业调查
7、离婚子女探视权诉讼
8、代理婚姻无效、解除同居诉讼
9、代理遗嘱见证、遗嘱执行
10、代理遗产监管
11、代理遗产继承诉讼
12、追索赡养费抚养费诉讼
13、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诉讼
14、代理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
相关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Copyright reserve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