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流程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的前提条件
在房地产项目中,国土局主要负责办理“五证”中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办理流程为:用地单位与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核心签订销售确认书,且取得发改部门的审核、审批、或备案文件和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后,到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取得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由国土局向用地单位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批复,待用地单位缴清土地出让金和各项税费后,再由国土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的具体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一)办理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大部分都是上述要求的内容。如您需要办理国土使用证证照的,请您到具体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流程还请到当地国土具咨询,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相信这个证照也不难办。如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详情还请咨询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遵义县征地补偿标准
    遵义县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 1、征收稻田、菜地(鱼塘、藕塘)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至10倍; 2、征收旱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土地年产值的6至8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征收旱地年产值的2至4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经同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一)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


·临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临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是每一个地区都会存在的现象,当政府需要修建公路或者是修建其他的公共设施时,就会涉及到拆迁,拆迁就会涉及到补偿。当然,不同地区的政府在补偿的方案和标准上是有所不同的。那么临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分配对象是谁?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临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


·地铁拆迁城中村的拆迁补偿可以参考城市房屋吗?
    一、地铁拆迁城中村的拆迁补偿可以参考城市房屋吗?  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通俗的来讲,就是地段一样,房子结构、年限差不多的房子的市场价格。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


·企业征地的条件是什么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一般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
    一般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公民及企业享有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在获得土地的土地权后我们还应该获得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合法使用土地权的法律凭证。这个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 一、土地使用证的分类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二) 集体土地使用证...


·征地补偿不公平如何维权有哪些具体做法
    征地补偿不公平如何维权有哪些具体做法国家的各项建设正在大张旗鼓的进行,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问题,征地造成了土地的减少,也使得失地农民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对于征地补偿的问题就变成了一种社会问题,征地补偿的规定是在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制定的,但是一旦征地补偿不公平如何维权呢?失地农民在面对着不公的征地补偿时要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一、在拆迁...


·土地使用权续费可以吗?
    土地使用权续费可以吗?我们都知道,买房子,既买土地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使用证是代表你对这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它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土地使用权是根据国家的约定来你对这块土地使用的权利,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土地使用权续费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


·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
    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 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规定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的签订,不只是涉及到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也对租赁者安心大胆创业有了法律上的保证,因此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订是一个双方共同受益的行为,但是签订双方可能存在对法律知识了解上有差别,在实际操作中,承租若是合同提前解除,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处于弱势的一方,经常处于被动和无法辩驳的处境,在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订前,有必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做一个初步...


·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年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