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一、基本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5)进行技术咨询。

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

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县区级法院,由法院进行最终判决。如对县区级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可诉诸更高一级法院,直至高级人民法院。

12、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二、投诉情况记录备案

1、投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和住院号。

3、投诉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4、调查的基本情况。

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教训。

6、处理情况。

三、有关资料

1、投诉信件。

2、调查记录。

3、有关的录音材料整理。

4、有关的医疗文书。

5、有关物证材料。

四、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1、召集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2、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医疗纠纷的基本情况。

3、学习有关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

4、鉴定调查:复习病情资料,包括查阅病历,病理切片和尸体解剖结果以及有关当事人的记录和录音资料等。

5、鉴定辩论。

6、鉴定:

(1)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鉴定。

(2)应用医疗事故(事件)辅助鉴定系统进行鉴定(优点是可以将鉴定者的意见和鉴定结论全部保存下来)。

7、发布医疗事故(事件)鉴定书。

8、依照鉴定结论作出相应处理。

五、法院诉讼、判决基本程序

(一)起诉。主要是原告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个别情况下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

(二)受理与立案。法院接到起诉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合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开庭前准备

1、向当事人发送起诉状、答辩状副本。

2、确定审判组织。

3、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

4、确定审判人员是否自行回避。

5、审查并确定案由。

6、确定当事人范围、通知遗漏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7、审核诉讼材料。

8、认真调查和收集证据。主要方法有:询问当事人、第三人;要求当事人、第三人提供证据;询问证人、鉴定人;提取物怔、书证、视听资料为证据;勘验物证、现场。

9、查清是否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情况。

10、查清是否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11、查清是否有需要合并审理的情况。

12、查清是否有分开审理的情况。

13、查清是否有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况。

14、制定庭审提纲。

19、开庭通知及公告。

(四)开庭审理

1、开庭预备。

2、审理开始。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4)互相辩论。

5、法庭调解:行政案件不适调解。

6、合议庭评议。

7、宣判。案件审理终结,合议庭就当事人在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决定后,当庭予以宣读。

而且往往并不单一。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全面而准确的举证是胜诉的关键,对于患者一方来说,由于在医学、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的缺乏,往往在举证方面处于弱势,所以建议聘请专业的领域律师代为处理。以上就是关于外科医患纠纷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的区别是什么? 一、主观不同 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主观原因所致的。 医疗意外是由于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预防的原因造成的。 二、表现形式不同 医疗过失 在诊疗过程中,虽然发生了病员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抵抗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如: 1、疾病危重,急需手术,手术无误,但...


·医疗纠纷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医疗纠纷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一、关于医疗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2003年1月6日)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新闻报道许多的医疗事故纠纷案例,甚至很多人都已经亲身经历过。发生了医疗事故纠纷,最重要的就是应该寻找方法去解决它。那么,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医疗纠纷是由医疗事故造成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医院在治疗患者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不应受的损害,医疗纠纷在进行解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比例作为赔偿标准的依据,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的划分是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责任划分进行相应的赔偿。 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比例怎么确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


·医疗事故法律援助申请书如何书写?
    医疗事故法律援助申请书如何书写? 一、医疗事故法律援助申请书如何书写? 法律援助申请书 法律援助中心: 申请人 (姓名)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因涉嫌 罪于 年 月 日被拘留/逮捕,家庭住址为 。因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委托律师费用,特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 二、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有什么 (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


·医疗事故分级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分级的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分级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依据是医疗行为对患者人身的损害程度。损害程度是通过损害的后果来体现的。 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是为了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保护受害人权益而建立的举证制度。“谁主张、谁负责证据”的证据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得以实施。然而,由于医疗过程的高度技术性和信息的不公开性,诸如疾病诊断和手术记录等证据材料几乎完全掌握在医生手中。患者远离证据来源,获得证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按照“谁主张,谁证据”的原则,作为原始证据。病人和受害人必须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的倒置并不是逃避举证责任:(一)原告人作...


·大家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您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生活中,用人单位为您办理并缴纳了五险一金后,员工需要查询五险一金的相关信息,下面为您介绍深圳五险一金查询途径,请您阅读 一、五险一金查询途径 可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保缴费政策,包括社保缴费标准,社保个人账户信息等...


·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 刑事犯罪总是由一定的行为构成的,而
    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 刑事犯罪总是由一定的行为构成的,而对于非法行医这样的一般民事行为来讲,法律中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行为。那么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呢?而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之间又有哪些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行为的种情形有: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哪个赔偿高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哪个赔偿高一、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的区别 1、一般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行为人在医务工作中有违规和不负责任的表现,都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害,都是过失行为。关键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造成了就真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如果没有造成这样的结果,就只能作为一般医疗事故处理,而不应认定为犯罪。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人的主观意志所不想发生的,但如果不幸发生了却也不可避免,这时就需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帮助了。本站我们为您整理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帮您更好地去研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主要会从目的方面去解读这些条例。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一)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制定条例的第二个目的和任务。任何事物从大的方面划分,都有两个方面。制定法规,两方面都要考虑,不能有所偏废,或者重此轻彼...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
    医疗保险实际上您都是知道的,主要是您在看病和治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的一种保障方式,因此对您是非常的重要的,主要是在国家的规定下有很多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那么具体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是什么呢。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规定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