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一、基本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5)进行技术咨询。

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

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县区级法院,由法院进行最终判决。如对县区级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可诉诸更高一级法院,直至高级人民法院。

12、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二、投诉情况记录备案

1、投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和住院号。

3、投诉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4、调查的基本情况。

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教训。

6、处理情况。

三、有关资料

1、投诉信件。

2、调查记录。

3、有关的录音材料整理。

4、有关的医疗文书。

5、有关物证材料。

四、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1、召集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2、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医疗纠纷的基本情况。

3、学习有关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

4、鉴定调查:复习病情资料,包括查阅病历,病理切片和尸体解剖结果以及有关当事人的记录和录音资料等。

5、鉴定辩论。

6、鉴定:

(1)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鉴定。

(2)应用医疗事故(事件)辅助鉴定系统进行鉴定(优点是可以将鉴定者的意见和鉴定结论全部保存下来)。

7、发布医疗事故(事件)鉴定书。

8、依照鉴定结论作出相应处理。

五、法院诉讼、判决基本程序

(一)起诉。主要是原告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个别情况下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

(二)受理与立案。法院接到起诉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合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开庭前准备

1、向当事人发送起诉状、答辩状副本。

2、确定审判组织。

3、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

4、确定审判人员是否自行回避。

5、审查并确定案由。

6、确定当事人范围、通知遗漏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7、审核诉讼材料。

8、认真调查和收集证据。主要方法有:询问当事人、第三人;要求当事人、第三人提供证据;询问证人、鉴定人;提取物怔、书证、视听资料为证据;勘验物证、现场。

9、查清是否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情况。

10、查清是否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11、查清是否有需要合并审理的情况。

12、查清是否有分开审理的情况。

13、查清是否有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况。

14、制定庭审提纲。

19、开庭通知及公告。

(四)开庭审理

1、开庭预备。

2、审理开始。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4)互相辩论。

5、法庭调解:行政案件不适调解。

6、合议庭评议。

7、宣判。案件审理终结,合议庭就当事人在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决定后,当庭予以宣读。

而且往往并不单一。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全面而准确的举证是胜诉的关键,对于患者一方来说,由于在医学、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的缺乏,往往在举证方面处于弱势,所以建议聘请专业的领域律师代为处理。以上就是关于外科医患纠纷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西安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西安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任何地区都有可能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发生给医疗行业带来了潜在的威胁,西安也会发生医疗纠纷,遇到医疗纠纷需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确保医疗纠纷不在继续演化成医闹,这一切的解决需要您紧紧依据西安医疗纠纷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确保赔偿标准合理,确保赔偿按时到位,但是具体的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 一、西安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


·医疗纠纷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纠纷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医疗纠纷起诉时效 其实我国并没有什么绝对时效的说法,一般时效是1年,特殊情况下可最长延长到20年,超过20年无任何诉讼价值! 我国《民法通则》就规定:患者及其家属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这就是民事诉讼时效期限的一般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两年,同时《民法通则》又特别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患者及其家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答辩状医疗纠纷的范本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答辩状医疗纠纷的范本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通常情况下医疗纠纷私下协商不成的都会去法院起诉,在法院起诉的时候难免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答辩状,因此家都想知道在医疗纠纷方面答辩状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也就是答辩状医疗纠纷的范本内容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姓...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物业管理是当今时代人们最熟悉不过的了,一般在购房以后,公民就需要交纳一部分的物业管理费,交纳物业管理费以后,物业公司会为小区的住户提供一定的物业服务。除了住房物业管理,实际上目前在各省市的医院也有着专门的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肯定都是要签订具体的合同的,以江西省为例,那么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 一、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 1、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全小肠切除的医疗纠纷最高赔偿是多少
    全小肠切除的医疗纠纷最高赔偿是多少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患病的概率也就随之提高。随之提高的还有就是医疗纠纷,对于全小肠切除的医疗纠纷最高赔偿是多少这个问题,在工伤赔偿标准中也有明确说明。因为小肠部分切除是被定成了八级伤残,所以是会有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那么让我们一起了解相关内容。 八级伤残 食管重建术后,进食正常者; 胃部分切除; 十二指肠带蒂肠片修补术; 小肠部分切除; ...


·医疗过错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过错是什么?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 过错是侵权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包括故意和过失。医疗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包括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积极追求这一损害后果发生的心态;间接故意是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放任这一后果发生的心态。无论哪一种故意,放在医疗行为中,均可能构成故意伤...


·一、工伤认定成功医药费全报吗?
    一、工伤认定成功医药费全报吗?是全部报销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 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2、事故鉴定。医疗事技术故鉴定程序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


·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 (1)权利人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最有效、最典型的方式,起诉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一个重要原因,不仅向法院起诉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向卫生行政部门等医疗事故处理机关申请也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2)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提出请求,要求其履行义务,这也是实践中比较普遍的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之一;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医疗纠纷的频发,使我国的医患关系十分的紧张。这不仅严重的影响着医疗行业的发展形象,同时也不利于人们合法权益的维护。医疗纠纷是需要我们正确处理的,缓和医患矛盾是我们的目标。我们将针对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的问题给您详细介绍。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


·医院药械耗材行贿受贿案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医院药械耗材行贿受贿案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


·佛山中医院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佛山中医院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佛山南海工伤伤残鉴定只有两个地方,南海中医院和南海人民医院;如果在司法鉴定所鉴定佛山禅城这边很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